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出国留学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来华留学质量显著提高,涉外办学效益明显提升,双边多边教育合作广度和深度有效拓展等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第一阶段4-7月,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9-12月,开展专项督查。
4月,教育部与中国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8月,银监会也发文强调采取“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要求对校园贷进行整治。10月初,教育部网站再次发文,强调做好校园贷风险教育工作。
针对中西部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推出150项具体的项目和工程,确保到2020年中西部所有地区的教育发展达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一致的水平。
对待学术不端行为,教育部及各高校的态度就是“零容忍”。但在实践中存在查处依据不足等问题,制约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有效治理。办法颁布后,高校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将有章可依。
消除大班额、改革随迁子女就学、同步建设城镇学校……7月初,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十项举措,到2020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8月30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一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任务。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的三大战略目标之一。
11月7日新版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明确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教育行业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
12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通过规划,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国家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要继续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