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动定额标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劳动定额标准工作的意见

【内容分类】劳动标准

【分类细目】劳动定员定额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部 国家体改委

【颁布日期】1989.03.04

【实施日期】1989.03.04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力字〔1989〕7号

【主 题 词】


关于加强劳动定额标准工作的意见

  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进入新的阶段,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把今明两年改
革和建设的重点放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加强劳动定额标准工作,是贯彻落
实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关于优化企业劳动组合要严格按劳动量、工作量定额定员的精神,建
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现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劳动定额标准工作的认识

  劳动定额标准工作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评价企业管理水平的重
要标志,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通过劳动定额标准的制定和贯彻,可以用社会
平均劳动量来引导企业,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也有利于降低劳动消耗和抑
制工资基金的膨胀。党的“十三大”指出,凡是有条件的,都应当在严格质量管理和定额管
理的前提下,积极推行计件工资制和定额工资制。当前,许多改革都离不开劳动定额标准这
个基础。企业在进行优化劳动组合、工资分配改革和经营承包等项工作时,都需要以先进的
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由此可见,改革工作越深入发展,越要加强劳动定额标准工作。中央
领导同志多次强调,我国企业技术落后,管理更落后。提高效益既要靠好的政策、靠技术进
步,更要靠严格的、先进的管理。劳动定额标准是实现科学管理、降低劳动消耗不可缺少的
依据。劳动定额标准工作是深化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基础工作,在日常生产经营
管理中,始终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劳动定额标准工作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
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尤其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完善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体制

  根据劳动定额标准化工作的要求,需要建立和完善劳动定额标准的分级管理体制。劳动
部受国家技术监督局委托,已组织建立全国劳动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全国
劳动定额标准的制定工作。各部门可建立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行业劳动定
额标准的制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地区的劳
动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制定地区的劳动定额标准。建立、完善劳动定额标
准的分级管理体制,能使劳动定额标准的制定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并适应地区、行业、企
业的管理需要。

  三、抓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为了适应当前改革工作和生产发展的需要,各部门和各地区要抓紧制、修订劳动定额标
准,扩大定额覆盖面,保证劳动定额标准的先进性。目前劳动定额标准工作正处在新旧管理
体制的转换过程中,在国家统一的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未定出前,各部门、各地区不要停顿
等待,要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编制、修订标准的工作。各部门现在要编制、修订劳动定
额标准的五年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对现行标准的清理、审查和修订工作。各地区要
结合实际,研究本地区的劳动定额标准化工作,争取尽快起步。

  四、加强企业劳动定额标准管理

  企业要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不断提高定额标准水平,扩大定额覆盖面。当前,要结
合承包经营,坚持按定额标准组织生产,发挥劳动定额标准在优化劳动组合、按劳分配工作
中的作用,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各企业都要贯彻国家、行业的劳动定额标
准,并根据本单位历史最好水平和同行业先进水平来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劳动定额标准。
已经达到和超过行业定额标准、本单位历史最好水平或同行业先进水平的,要继续努力,实
行更为先进的定额标准;尚未达到的,必须做出规划,限期达到。

  五、做好标准的贯彻检查工作

  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要发挥宏观调控、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劳动定
额标准的管理工作,督促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定额标准。从现在起,企业在进行承包经营
时,确定工资基数和职工人数,都要以严格的定员定额为依据,使承包基数建立在科学管理
的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企业升级工作中,都要把劳动消耗作为企业升级考核的一
项主要指标,把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与促进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推动企业管理水
平不断提高。

  六、加强队伍建设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对劳动定额标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劳动定
额标准工作纳入国家标准化工作管理后,制、修订标准的工作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
的有关要求、程序和方法来进行。为了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现有从事劳动定额标准工作的人
员队伍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充实。同时需要对各级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各部门、
各地区要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制定劳动定额标准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
经过培训统一考核合格的,发给证书。争取用两年时间把大多数劳动定额标准工作人员轮训
一次,以适应工作转变的需要。

  七、加强对劳动定额标准工作的领导

  劳动定额标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有关方面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加强领导,
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全国劳动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为技术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
各地区间沟通信息,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在开展劳动定额标准工作时,除与
全国劳动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持工作联系外,还要与本部门、本地区的标准化管理部门
取得联系。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部门、地区劳动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
把劳动定额标准化工作纳入部门、地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轨道,为开展这项工作创造必要的
条件。

  今明两年,劳动定额标准工作正处在转轨、完善、提高的关键阶段,任务十分繁重。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地经委
(计经委)、劳动部门、以及有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中抓好
这项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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