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部分老红军、老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
【内容分类】社会保障其他文件
【分类细目】社会救助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劳动部 财政部
【颁布日期】1992.10.14
【实施日期】1992.10.14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组通字〔1992〕27号
【主 题 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