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意见的函
关于对安徽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意见的函
【内容分类】医疗保险
【分类细目】医疗保险管理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2.02.07
【实施日期】2002.02.07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厅函〔2002〕30号
【主 题 词】劳动 医疗保险 药品 函
关于对安徽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意见的函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品种的报告》(劳社秘
〔2002〕25号)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你省关于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增加154个乙类药品品种
(西药89个、中成药65个)的意见。
二、你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发布后,请及时报我部备案。
附件: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乙类药品目录西药、中成药调整增加品种表
二○○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