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意见的函

关于对安徽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意见的函

【内容分类】医疗保险

【分类细目】医疗保险管理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2.02.07

【实施日期】2002.02.07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厅函〔2002〕30号

【主 题 词】劳动 医疗保险 药品 函



关于对安徽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意见的函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品种的报告》(劳社秘
〔2002〕25号)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你省关于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增加154个乙类药品品种
(西药89个、中成药65个)的意见。

二、你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发布后,请及时报我部备案。

附件: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乙类药品目录西药、中成药调整增加品种表



二○○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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