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液化气体罐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内容分类】劳动安全
【分类细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国家经济委员会 铁道部 化工部 劳动人事部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颁布日期】1987.08.22
【实施日期】1987.08.22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经生〔1987〕506号
【主 题 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