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残疾失业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劳动力市场与就业
【分类细目】失业管理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4.11.04
【实施日期】2004.11.04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厅发〔2004〕18号
【主 题 词】劳动 残疾人 失业登记△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