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劳动报酬与福利
【分类细目】其他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颁布日期】2005.02.22
【实施日期】2005.02.22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部发〔2005〕5号
【主 题 词】劳动工资集体协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