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全日制高职院校,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管理,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本期嘉宾: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
林香港

访谈实录

主持人:请您为观众朋友们介绍下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基本情况。
       林老师:好的。首先感谢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关心与支持。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四校合并,设有8系36个专业,覆盖了浙南地区主要支柱产业和特色行业,形成了以工科类专业为主、经管类专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万人规模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是温州唯一一所坐落于高教园区的高职院校。毗邻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大学,东靠温州风景名胜区大罗山,南边是朱自清先生著作《绿》文章中的仙岩梅雨潭,西临温州唯一的城市之肺:三垟湿地,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园总占地面积837.1亩,总投资超7.4亿元。校内建有两万平方米的技术研创大楼,成立了19个省、市级研发平台和22个院级科技服务平台和研发中心。学院秉承“厚德长技、励学敦行”校训,实施高质量就业工程,近10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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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学校
  • 办学特色
  • 招生规则
  • 关于学校

    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温州高教园区,校园总占地837.2亩,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总投资超7.4亿元,拥有教学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藏书108万册。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646人,副高以上职称207人(其中正教授37人),双师素质教师296人。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电子工程系、时尚设计系、建筑工程系、信息技术系、工商管理系、财会系、人文传播系等8个系34个专业,覆盖了浙南地区主要支柱产业和特色行业,形成了以工科类专业为主、经管类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其中,拥有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6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示范实训基地2个,省级重点专业、特色优势专业15个,市级重点专业7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国家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市级精品课程14门。学院面向全国17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101人,其中与温州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50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15000余人/年,年科技到款额1000余万元。
      在办学过程中,学院形成了基于“三性”的高职发展基本思路:在服务面向上突出“区域性”,坚持面向温州区域经济建设需要,服务温州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在类型特色上突出“实践性”,坚持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和支柱产业需要的不可替代性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性人才;在办学层次上体现“高教性”,全面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技开发和社会服务的三大职能。
      在“三性”发展思路指导下,学院主动服务于温州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机制灵活的优势,与35个行业协会、307家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与瑞安市、乐清市合办瑞安学院和乐清学院两个二级学院,与行业协会联办温州酒店管理学院、温州家具学院、中国鞋都技术学院、温州服装学院、温州轻工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积极推进以生为本的“双层次多方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以真实(企业)工作任务为载体的工学交替教学模式,与行业企业合办“正泰班”、“奥康班”“德力西班”等三十多个订单班、虚拟订单班,形成了“与民营经济互动、与企业行业共赢——依托行业、产学结合”的办学模式,被《光明日报》誉为“高职教育的温州模式”。

  • 办学特色

    学院创新了多层次系统化的实践教学体系,从改变校园形态入手,积极引进知名企业的生产车间和研发机构入驻校园,校企共建了一批体现“三个合一”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积极开展“立地式”研发服务,成立了20个省、市级研发平台和26个院级科技服务平台和研发中心。以校企互惠双赢为原则,在正泰、奥康、德力西等企业建立了700余个运行有序的校外顶岗实习基地。
      学院秉承“厚德长技,励学敦行”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打造了“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品牌,形成了具浓郁区域特点、职业教育特色的全学程育人体系。全力推行“双证书”制度,与市人才交流中心共建大学生就业之家,建立企业信息库、毕业生回访制度,开通多渠道的就业服务措施等,为学生构筑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九年达98%以上,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2005年被评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11年被腾讯网评为“全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
      学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与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和田教育学院、成都技师、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重庆房地产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西部职业院校开展对口交流工作;不断开拓办学思路,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杭宁温三校战略合作联盟,形成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平台;加强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大学和英国桑德兰大学开展两个经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2016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院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浙江考生报考商务英语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均应在80分(含)以上(单考单招生源除外);省外考生报考商务英语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均应在70分(含)以上。如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时,依据考生报考学校的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第十三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院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考察优先顺序如下:单考单招中职考生为:专业理论、数学、语文、英语;普高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普高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时将参考综合素质评定情况。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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