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部确认,由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学院连续三年位列中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排行榜前五、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排行榜第三,2015年12月,学院获批十所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学校之一。

学院虽然地处绍兴柯桥,但交通十分便利,在位置上,是处于城市的中心。同时,学校最大的特点就是校园里有两个占地面积220多亩的湖泊,而且和学校边上的阪湖生态公园的湖水是相通的,学校被评为了“浙江省十大最美校园”之一。

本期嘉宾: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招生办副主任
裘华源

访谈实录

主持人:今天我们做客演播室的嘉宾是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办副主任 裘华源,那么请裘副主任为我们介绍一下学校今年招生的基本情况。
       裘副主任:2016年,我院除了面向浙江省招生外,还面向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等16个省外地区计划招收新生2133名,可以说,今年招生计划总数比去年增加了30个。其中普通文理科招生计划是1647个,艺术类招生计划是140个。不仅招生规模扩大了,招生的省份也增加了。我们今年首次面向广西、甘肃这两个省份投放招生计划,投放的计划数为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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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学校
  • 办学特色
  • 招生规则
  • 关于学校

    之江学院的母体是浙江工业大学,学院有80%以上的师资都是来自浙江工业大学,40%以上的教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学院管理团队,有95%以上的团队成员来自浙江工业大学。可以说,在之江求学,享受的是工大的品质。

    学院十分注重学生的国际化教育。目前,学院与美国、英国、法国、比利时、韩国、日本等国外知名高校合作,开展多个“2+2”、“3+1”项目;开设中外合作班,与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合作培养工业设计专业人才,引入美方的课程、教材和师资,在之江就能享受全美式教育,如果学生有想法去美国学习,还可以在大学后半段,申请前往美国完成剩余的课程学习,符合毕业要求的,还能够申请美国布里其波特大学的理学学士学位。

    在之江研读美国、法国等高校的硕士“4+1”相关课程,能够实现学分互认,本科期间就能学习研究生阶段的部分课程,大大缩短了研究生的进修时间,费用也更加低廉;与此同时,在校期间十分鼓励学生出国交流学习,每年通过申请前往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可以享受3000-10000元的专项奖学金。

  • 办学特色

    学院实施现代书院,充分展现出人文的关怀。学院实施的现代书院和传统意义上的书院制不同,主要依托育人“第三空间”开展全人教育,学院的图书馆、咖啡吧、早湖边的长椅、教学楼长廊,都是学生与老师,以及学长、校友等交流的理想场所。现代书院实施导师制,对学生展开一对一辅导,老师既是学生的导师,又是学生的朋友,在一种平等的氛围中,去指导学生,与学生对话,帮助学生更好地的成长成才。学院全新打造了“之江云”服务平台,24小时全天候为学生提供咨询、指导与服务,只要学生有需要,就可以随时拨打校内1890服务热线。

    学校崇尚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帮助学生成为未来的企业家,助推学生考研出国继续深造;同时,学院的各类社团,按照学生的兴趣和意愿申请加入,把学生内在的潜质完全挖掘出来;当然,在学术实践方面,各类各级的学科竞赛,也能充分锻炼学生的课外实践能力;此外,学院还开设了财务管理ACCA班以及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旅游管理等综合实验班,以满足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

    学校提倡学生的复合化培养。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自主性辅修专业,通过多学科的交叉培养,努力让学生成为复合型人才;学院为应对当今人才市场的实际需求,还专门开设了旅游-英语复合专业、英-日双语特色班;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与浙江省中旅集团、君澜酒店集团等联合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

  • 2016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浙江、江苏、福建、安徽、四川、江西、山西、陕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贵州、重庆、新疆、广西、甘肃等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学院调档数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七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英语专业除外)。
      第十九条 学院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00分;日语、汉语国际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不低于90分。对数学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不低于90分。如果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以上英语、数学成绩要求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英语、数学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二十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学院对浙江省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分。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进档的考生,学院对其1、2、3专业志愿按1-3分级差进行专业投档,对3、4、5、6专业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若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省份的考生,某些专业因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学院执行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专升本”招生等其他特殊类别的招生另行制定招生简章或招生办法。
    第二十四条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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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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