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占地近400亩,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国有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4492),由温州市人民政府联合浙江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举办。

规划占地总面积约1000亩,总建筑面积约26.5万平方米,总投资15亿元。现有公共安全管理(公共事务方向)、工业设计(信息交互设计方向)、工程造价、安全防范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消防工程技术6个特色专业。

本期嘉宾: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办老师
张玲玲

访谈实录

主持人:简单介绍下学校情况。
       张老师: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安防特色的国有公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院校,2013年开始创办,由温州市人民政府联合浙江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举办,隶属温州市人民政府。学院是浙江省内唯一一所重点培养具有安防科技应用与推广能力,能够从事公共安全管理、安防工程建设的高素质技术人才的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背靠森林公园,毗邻温州南动车站。学院规划占地总面积约1000亩,总建筑面积约26.5万平方米,总投资15亿。学院现设有:工业设计(信息交互设计方向)、工程造价、安全防范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公共安全管理等6个专业,其中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为温州市重点专业。开设的6个专业,在省内均为稀缺热门专业,就业前景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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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学校
  • 办学特色
  • 招生规则
  • 关于学校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院校,创办于2013年6月,由温州市人民政府联合浙江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举办,隶属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形式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包含由温州市人民警察学校承担的在职公安民警培训,并开展继续教育。

    学院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毗邻温州南动车站。学院规划占地总面积约1000亩,总建筑面积约26.5万平方米,总投资15亿元。学院教学设施齐 全,建有电工电子技术、视频监控、虚拟仿真、数字媒体和程序设计等实训室;同时,拥有室内实弹射击靶场、汽车驾驶训练场、综合训练中心、室内标准恒温游泳 池、400米标准田径场、网球场等教学训练场。

    学院现设“两系一部”:安全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和社科·基础部。设有公共安全管理(公共事务方 向)、工业设计(信息交互设计方向)、工程造价、安全防范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等6个专业,其中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为市重点专业。现有全日 制在校生1120名(包括政法干警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教职员工143人,其中普通专任教师81人,警校教官49人。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 上学位的教师占81.1%;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占25.7%。

  • 办学特色

    学院是浙江省内唯一一所重点培养具有安防技术应用与推广能力,能够从事公共安全管理、安防工程建设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职院校。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创 新“准警务化”教育管理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和优秀的人格品质;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大力推进创新教育、创业教育;深化产教融 合、校企合作,同温州市政法委、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地人科技有限公司等30多家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并设立校外实习基地;服务“平安浙江”建设, 面向基层,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服务,设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温州工作站、交互设计研究所及安防工程技术研究所等多个研究机构。

    全面加快“平安中国”建设和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迅猛发展的安全产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产业,为学院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也为安防学子展示才华和优质就业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 2016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考(含单考单招)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院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九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学院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时,依据考生报考学校的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进行征求志愿。

    第十一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院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普通高考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单考单招为专业理论、语文、数学(化学)、外语。

    第十三条 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点击查看学校2016完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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