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

学校是我省财经类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经济及管理学科学术研究的重要基地,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具备博士、硕士、学士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本期嘉宾: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处副处长
徐奇伟

访谈实录

主持人:今天我们做客演播室的嘉宾是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处副处长 徐奇伟,那么请徐副处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学校今年招生的基本情况。
       徐副处长:学校2016年预计招生6109人,比去年略有增加。校本部今年预计招生3556人,其中,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河北等20余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1000余人左右,其他计划均投放在浙江省,包含艺术类本科150人。艺术类本科按照美术省统考艺兼文、艺兼理录取。东方学院今年计划招生2553人。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考试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浙江省文理科分为两个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投放的专业都是重点专业和就业前景看好的,增加了浙江考生被录取的机会。

全部访谈实录 >>点击查看

学校招生网站 >>点击进入

  • 关于学校
  • 办学特色
  • 招生规则
  • 关于学校

    学校有下沙、文华和长安3个校区,占地2300亩,总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现有16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3个研究院,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近25000人(其中独立学院学生近万人)。

    学校围绕“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目标,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核心任务,已成为浙江省财经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校自创办以来,为社会输送了10万余名毕业生。所培养的经管类毕业生人数列浙江省属高校前列,享有浙江财税系统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人才的沃土等美誉。

  • 办学特色

    学校办学特色非常明显。拥有1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8个浙江省重点学科,2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1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1个浙江省高校创新团队。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1个省重点专业、6个省优势专业,9个省新兴特色专业。

    浙江财经大学在培养学生上非常具有财经类的特色,师资力量雄厚,学校在校教职工1428人,其中:专任教师962人,具有正高职称153人,副高级职称328人;高级职称教师占师资总量50%,具有博士学位占专职教师总量51.8%。学校先后有4位教师的独著或合著成果获得中国经济学界最高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已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相当规模,结构日趋合理,素质日益提高的师资和管理干部队伍。在大学教师水平评价中,我校排名已连续三年进入全国财经类院校前8名。

    学校深入推进以新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改革,全面实施本科生综合导师制、学习型公寓建设和读“百本书”活动等校园文化活动载体,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保障。学校的“读百本书”活动、“学习型公寓建设”活动等为教育部校园文化品牌活动。近5年,学生在各类学科、科技竞赛中共获国际级16项,国家级100项,省级1200余项,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 2016浙江财经大学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英语、商务英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美术学、会计学(中外合作项目)、市场营销(中外合作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项目)等12个专业及项目在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110分(含)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美术学专业要求60分(含)以上,会计学(中外合作项目)、市场营销(中外合作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项目)要求105分(含)以上,以上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在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录取线时,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录取线(按5分一档降分) 至额满为止。
    第八条 所有专业及项目对学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专业”,请考生不要填报。
     第九条 招生录取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第十三条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校面向录取的2016级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的新生设立“双财”奖学金:高考成绩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10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30000元。 浙江省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各前1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其他省份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第1名的新生,可免除大学第一年学费。 以上奖项均不累计,奖金以最高等额为准。
      第十四条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下列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浙江省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1)见义勇为和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 (4) 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第十五条 第一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5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6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在所填的第一专业志愿就读;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9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8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在所填的前三个不同的专业志愿之一就读。
     第十六条 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成绩。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第十七条 学校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对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班、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2016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点击查看学校2016完整招生章程

美丽校园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招聘信息 | 京ICP备12045350号-1 | 文网文[2008]22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902063号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CERNET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