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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
专业介绍 |
师资队伍 |
招生计划 |
招生章程 |
录取规则 |
保送生招生 |
自主招生 |
就业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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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的黑龙江大学,是一所由中国共产党创办的具有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建校以来曾五次易地、十次更名,经历了抗大时期战争环境的艰苦历练,完成了由军事教育到国民教育的跨越;经历了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艰辛建设,完成了由单科性外语院校向综合性大学的跨越;经历了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以来的快速发展,实现了由传统综合性大学到现代综合性大学的历史性跨越,步入了中国高等教育的主流行列。在70年的办学历程中,黑龙江大学始终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艰苦创业、培育英才、励精图治、开拓创新,为祖国之发展、龙江之富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十一五”以来,黑龙江大学坚持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强化管理为主的发展道路,着力构建教学、科研和学科三位一体的内涵发展模式,确定了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的战略目标,整体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声誉显著提升,现为黑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详细] |
专业介绍 黑龙江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优势明显,共设有33个教学院部,拥有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1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81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可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5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99个;2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1个学科群、12个一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2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课程50门,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5个,入选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34部,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9所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之一,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联合设立的中俄学院被教育部列入全国17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之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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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 黑龙江大学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人才云集。现有教职员工3 2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及科研人员2 000余名,研究生导师68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00余人。其中,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6人,位居全国高校第19位,列地方高校第一位;“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等各类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200余人次;学校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8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获得者1人,“普京奖”获得者1人,“普希金奖章”获得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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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招生计划 2012年黑龙江大学在全国计划招生人数基本与去年持平,在全国30个省市计划招生7030人,省外计划达2520人,比去年2500人略有增加。大体上,北方省份在150人左右,南方在70人左右。今年黑龙江大学被正式纳入高校自主招生序列,在黑龙江省开展以中俄学院为试点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自主招生计划为30名,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物理学、生物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和法学等6个专业各招收5人左右。……[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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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全称为黑龙江大学,学校校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第三条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作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立足本省,面向全国,以本科教育为主,招收并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高职生、成人教育学生等。学校采取多元化开放式的办学模式,突出政府办学的主体地位,并积极开展其它形式办学。 第五条学校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结合、相互渗透的办学优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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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学校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的方式确定专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根据当年录取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分配;(3)在计划数有限的情况下,对于同等分数、志愿条件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受奖励者。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承认,并在网络上予以公布;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原始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此外,学校建立优秀学生推荐制度,并根据当年政策,在专业分配上,对受推荐的优秀学生给予加分。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总分为准,对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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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生招生 黑龙江大学保送生计划全部列入国家核定的当年招生总计划之内。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俄语专业15人、英语专业25人、法语专业10人、日语专业10人、德语专业10人、朝鲜语(韩国语)专业10人、西班牙语专业10人、阿拉伯语专业5人。招收高中阶段俄语语种考生的专业、计划:俄语专业15人。除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外,我校对其它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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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 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是国家高等教育创新人才培养体制17个试点学院之一,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以高考成绩为基础、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主体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综合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黑龙江大学2012年在黑龙江省开展以中俄学院为试点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自主招生计划为30名。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物理学、生物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和法学等6个专业各招收5人左右。作为试点改革的第一年,2012年采取黑龙江省内部分生源基地中学推荐报名。基地中学按推荐条件和名额择优推荐。2012年拟定推荐名额120名。 黑龙江大学自主招生在高考提前批次(即零表)录取。合格考生须在2012年高考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相应专业。黑龙江大学提前批自主招生仅面向获得自主招生加分认定的考生(含评定不合格但高考单科成绩达标者)。录取时在本科二表省控线上投档,由黑龙江大学按考生高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评定成绩相加和后的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按计划录取。自主招生计划录取不满不补录。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非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在本科一批次录取,自主招生测试成绩不带入该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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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状况 黑龙江大学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就业指导与服务贯穿学生在校学习的全程,年均召开校园招聘会300余场。在传统的面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就业的基础上,就业方向有向新兴产业、自主创业、基层就业等转向的趋势。近年总体就业率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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