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1992年建校,始称东方大学。1995年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 2003年,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民办本科高校。2006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学院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资格的五所民办院校之一。2012年,学校通过了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院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市高校集中的学府路上,校园占地面积5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9.48万平方米,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9个学部,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的33个本科专业,现有本科在校生11122人……【
详细】
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9个学部,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七个学科门类32个本科专业53个专业方向,在校生11122人,专任教师622名。
专家办学、教授治教是黑龙江东方学院的一个办学特色。学院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各专业实行主任教授负责制。学院从省内各重点院校中遴选聘任一批学术造诣深、教学方法新、责任意识强、影响威望高的资深教授担任专业主任教授,主任教授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遴选优秀的任课教师、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实施教学改革、检查和监督教学质量等项工作。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46名,其中正、副教授28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437人。同时聘请了一批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外籍教师来校执教,形成一支以资深教授为骨干、老中青相结合、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有力地提高了教育教学水平,保证了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学院曾获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多次被评为省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被授予黑龙江省民办高校示范单位和科教兴省先进单位;被黑龙江省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试点院校;2011年5月,我院被教育部评为“2010—2011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全国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民办本科高校;2011年10月,入围“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成为全国首批获得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等多家媒体都曾对学院的事迹进行了多次报道。其中2009年《黑龙江日报》以《一所民办高校就业率96.5%的启示》为题报导我校就业工作,中宣部新闻阅评小组以《由大学生就业难反观高校教育缺陷,黑龙江日报对东方学院的调查有启示意义》为题,刊登在供领导同志参阅的《新闻阅评》第455期上。前教育部长周济来学院视察时说:“东方学院的奉献精神、改革创新精神和实干精神创造了奇迹,值得所有教育战线上的同志们学习。”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到学院调研时称赞:“你们办了一件功德无量的事,全省人民感谢你们。”
黑龙江东方学院以主动适应和服务于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建设应用性本科专业和特色品牌专业,以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为导向,探索和实践“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经济建设第一线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有社会责任感、有较扎实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专业应用能力及职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实行学分制和主辅修制,分类分层次教学,把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和考研辅导列入教学计划,提高学生的成材率。
学院注重实践教学,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先后与国家乳业工程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建设集团、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哈报集团等22个科研、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在99个企事业单位建立就业基地,各专业实行 “3+1”、“3+0.5+0.5”教学模式,与合作单位联合培养人才。2013年,学校食品专业校外实训基地被省推荐为国家级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院高度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俄罗斯、日本、韩国、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15所大学和单位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向俄罗斯、日本、韩国派遣了学生,同时接收了俄罗斯、日本、韩国留学生来校学习。2011年,学院“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人才培养方案获得了黑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黑龙江东方学院精心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学院以校园科技文化节、艺术节、体育节为依托,形成了以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计算机硬件装机大赛、实验技能竞赛、建筑模型设计大赛、ERP沙盘模拟对抗大赛、外语竞赛、趣味球类比赛、校园辩论赛、主持人大赛、舞蹈大赛、“十佳歌手”大赛等为品牌的课外系列科技文体活动,陶冶学生们的情操,为学生的成长成材搭建广阔的平台。以东方讲坛、博学讲座、学子论坛等品牌学术讲座为载体,经常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作各种学术讲座和报告,开拓了学生的科技视野,营造了浓厚的校园科技活动氛围。
学院现有科技类、文艺类、体育类、人文社科类学生社团 32个,在学生社团组织的参与下,校园内外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有序发展。学校团委获得了“五四红旗团委”、“三下乡优秀组织奖”、“青春助老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等社团组织获得了“优秀学生会”、优秀志愿者协会、“优秀社团”等荣誉称号。
通讯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邮政编码: 150086
联系电话: (0451)87505389/87505390
电子邮箱: zsb@mail.dfxy.net
学校网址:http://www.dfxyzj.com
2013年计划招生3085人,比去年略有增加,全部为本科层次计划。今年的变化一是省外招生增加,在原有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16个省份招生的基础上,新增了天津、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6个省市招生。第二个变化是增加了乳品工程专业,今年计划在黑龙江省招生40人。第三个变化是在部分专业按专业方向培养。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2000—4000元。学院还设立黑龙江东方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特等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每学年4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学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
黑龙江东方学院把毕业生质量和在人才市场的竞争能力作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建立了“全程把关、全员参与、全方位服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毕业生就业制度,唱响主旋律、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到基层建功立业。学院设立奖励基金,鼓励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学院与20个省市人才市场和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定供求合作关系;在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大连、天津、上海、青岛等8个地区、17个城市建立了就业指导工作站,面向全国推荐毕业生就业;每年邀请千家用人单位召开百余场校园招聘会和百余场网上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上万个就业岗位。毕业生以其专业与社会需求紧密接轨,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够较快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据黑龙江省政府统计通报,学院历年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始终名列全省普通高校的前列,荣获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