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以下各部门成绩计算方法是根据2016年发布的面试公告整理,考生可先参考使用,2017年以下部门面试公告发布后将标为“红色”。 |
第一种情况考生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非通用语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笔试合成成绩) 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行测+申论)/2*50%+面试*50%) 因为行测和申论的总分是200分而成绩 计算是百分制,所以要除以2。
第二种情况考生除了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特殊职位成绩 排名方法 |
7个非通用语职位 | 按照公共笔试成绩和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 查看公告 |
银监会、证监会以及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 |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 查看公告 |
特殊职位成绩计算方式
中央党群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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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 | 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 查看公告 |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 英语职位和办公厅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日语和德语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成绩的合成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 查看公告 |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 调研类职位、行政类职位和英语、泰语、柬埔寨语、保加利亚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 日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德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 | 查看公告 |
九三学社中央 |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 查看公告 |
中国作家协会 | 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考试成绩占15%。 | 查看公告 |
中国科协 |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占50%、专业考试占15%、面试占35% | 查看公告 |
中国贸促会 |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35%,专业科目成绩占综合成绩15% | 查看公告 |
中国外文局 |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50%+专业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 | 查看公告 |
中央编译局 |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 | 查看公告 |
中央组织部 | 按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面试成绩5:2:3的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 | 查看公告 |
最高人民法院 |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占15%,面试成绩占35% | 查看公告 |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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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 | 除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7个非通用语职位以外的所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外语水平测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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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 | 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占考生综合成绩比重为15%。 | 查看公告 |
国家体育总局 |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科 目考试成绩×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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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 |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0% | 查看公告 |
国家外国专家局 | 综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占50%、面试占35%、专业科目考试占15%合成计算 | 查看公告 |
国家邮政局 |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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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 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在进行专业考试的职位,专业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 查看公告 |
教育部 |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无领导小组讨论60%+结构化面试40% 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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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 |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对参加面试人员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作为考察人选。 | 查看公告 |
农业部 |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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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 ×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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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非通用语含专业初试成绩)占50%, 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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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 |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其中,法语、日语、德语、西班牙语、阿语的综合成绩 =合成成绩×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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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 报考办公厅部分职位考生,须进行公文写作相关知识专业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报考国际合作局考生,须进行外语相关知识专业考试。考试内容为笔译、 口译和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报考禁毒情报技术中心部分职位考生,须进行职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考试。 考试形式为现场仪器操作。考试内容为利用核磁共振波谱仪或液相色谱串级 质谱联用仪对常见毒品及其主要杂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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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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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 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 查看公告 |
银监会 |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能力测验、申论)总成绩占25%,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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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 |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 查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