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
毒!
盘点那些伸向孩子的黑手 拒绝侵害
A2版
家长看紧"钱袋子" 教育经费要花在刀刃上
[ 中国家庭教育消费者图谱 ]
五成家长选择在线学习产品 互联网+成投诉热点
[ 高价辅导班多条灰色利益链 ]
教辅机构招募尖子生做宣传 "续课"成考核指标
A3版
生二胎大潮来袭 劳动合同维权成新热点
A4版
中国教育在线 诚意之邀
2016-3-11 清华大学FIT大厦二楼3230会议室 下午两点至六点 EOL主办
A1版
盘点那些伸向孩子的黑手 拒绝侵害
A2版
五成家长选择在线学习产品 互联网+成投诉热点
教辅机构招募尖子生做宣传 "续课"成考核指标
A3版
A4版
2016-3-11 清华大学FIT大厦二楼3230会议室 下午两点至六点 EOL主办
或影响男孩生育能力 检测规范仍需完善
2015年12月,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丰台学校小学部,至少有38名学生近期出现头晕、恶心等身体异常,不少学生血液和尿液中的毒物分析检测出苯甲酸。家长怀疑这和学校前不久刚铺设完成的塑胶跑道有关,要求学校铲除跑道。
除了北京,2015年“毒跑道”至少还波及江苏、广东、上海、浙江、江西、河南等6省市,具体城市多达15个。
“毒跑道”屡见报端,无辜孩童频频受害,越来越多的人呼吁家长用法律的武器捍卫合法权益,但现实情况究竟如何?在巨大的时间、金钱成本和困难重重、诉讼无门的事实面前,掀翻“毒跑道”,俨然成为了一场“打不起”的官司。
对跑道检测和体检报告的种种疑惑让家长迟迟找不到答案,家长们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情时,却发现他们连该告谁都无法确定。
究竟要告谁?学校、教委、还是跑道生产商?
律师针对毒跑道的诉讼主体分析道:“这种案件可能走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两种方式,作为教育消费的主体,学校应该还是最直接的一方。但是追责起来,学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招标或者采购无责,诉讼的主体就会发生改变,案件变成行政诉讼。这就需要更多、更大量的证据来证明,难度也变得更大。”
必须彻查造成中小学生健康安全事故的原因,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从经济和法律上对其进行严惩。
01规范中小学生安全与健康的各个环节细节,区分责任加强监管。针对常被忽略的普通中小学,加强监督和抽查。
02适度加大对中小学生健康安全的投入,包括在设施建设、医疗药品、食物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投入。
03国家层面的质量标准的设计出台,环保、工商等监管部门的监督实效,更需要学校为师生的安全把最后一道关。
04近年来,多地发生的“毒校服”“天价校服”等事件引发了舆论关切。在今年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表示,要根除这些乱象,还需尽快规范校服市场,让校服产业更加公开透明,并强化家长委员会等监督力量的作用。
落实校服新规定,首先要铲除地方利益体系,其次要进一步释放家委会的监督力量,帮助其建立更加民主、公开、透明的校服选择和评议制度。
近日,上海市、江苏等地质监局对塑料包书膜及书套产品的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多环芳烃等项目进行风险监测,结果令人触目惊心,有毒材料会致使男孩“女性化”,甚至致癌。
专家建议,家长们在不清楚包书皮是否含有有毒物质时,请谨慎购买。书皮最好选PP和PE材质的,PVC材质最好不要选。此外,味道刺鼻、过分柔软的书皮不要买。为避免买到塑料回料生产的书皮,还要看一下书皮的清晰度。
近年来各种“骇人”零食屡次成为关注焦点,有不少商家为吸引孩子在儿童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各种添加剂。孩子们的身体还在生长发育阶段,有些代谢器官还没有发育成熟,因此对于添加剂的耐受性比成年人要差,如果长期摄入大量添加剂,可能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食药监总局等多部门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对此类儿童零食的生产、销售进行清理整治。
调查显示:近七成家庭无二胎计划;五成家长选择在线学习产品;素质教育与低龄留学渐成风向
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在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情况列表中,教育培训类投诉高居于前列
权益一:健康权,教师的基本权利
权益二: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权益三:培训学习
权益四:寒暑假带薪休假
权益五:医保福利
权益六:不受学生侵犯
权益七:女教师更需要呵护…【详细】
生病了还要坚守岗位?生完孩子,竟然发现被辞退了?……
这几年,这样的新闻屡屡出现在媒体当中。但您知道吗?其实这些行为都是侵犯教师权益的。
在现实中,教师权益落实不到位成了很多老师面临的困境。所以,如何让教师应享的权益落实到位,是老师们的普遍期盼。希望:权益受侵后,我们老师能不再“忍气吞声”……【详细】
当下的就业形势严峻,高校女生相比高校男生而言,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已育”竟成高校女生就业砝码,不少企业更愿意招聘已婚已育女性,这既增加了高校女生就业的难度,更是严重的就业歧视。
一直以来,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就业歧视。然而,各种就业歧视依然不断翻新,什么性别歧视、身高歧视、学历歧视、已婚歧视、“已育”歧视,真是五花八门。对于“已育”成高校女生就业砝码…【详细】
专家提示:求职遭遇性别、生育相关歧视时可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因此,企业无权了解与劳动合同无关的信息,特别是劳动者的隐私。所以,企业在招聘时无权询问面试者是否生育二孩的问题,也没必要了解这类信息。如果企业询问此类问题,我们有理由怀疑企业将会以此类信息左右是否录用劳动者。
我们可以从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解除三个阶段来举例说明一些典型的就业性别歧视。
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详细】
在逐步“开放二胎”的新形势下,不少女性员工反映,因怀孕被用人单位调整。
近来,不少女性员工因怀孕被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工资标准也被大幅降低,用人单位明确表示如不能接受可以离职。调岗与降薪属于对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用人单位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时,应与员工协商一致。
且法律明确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或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或变相逼怀孕女员工离职无疑是违法的。
提醒:
现实中劳动者维权困难重重,取证难是最主要的原因,要注意留取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