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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
招生简章 |
师资力量 |
报名 |
报考条件 |
专业目录 |
复试分数及要求 |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
毕业生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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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创建于1958年的河南中医学院,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也是河南省唯一的一所中医药高等院校。学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727亩,老校区位于市中心美丽的金水河畔,具有中原文化底蕴和中医药文化特色的现代化新校区位于郑东新区高校园区。经过半个世纪的建设发展,学校已成为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管、工、文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建校初期,学校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毛泽东、刘少奇、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亲切接见了学校副院长彭延泰。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先生亲笔题写了“河南中医学院”校名。学校现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12个直属二级学院。有中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方向)、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方向)、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英语方向)、预防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方向)、护理学、中药学、中药学、药学……[详细] |
招生简章 河南中医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医药事业,掌握坚实的中西医、药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本学科专业的专门知识,能运用中西医药基础理论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从事本学科专业的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管理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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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河南中医学院多措并举的“人才兴校”战略,打造了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学校现在职工2568人,其中校本部1056人。教师队伍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8人,河南省优秀专家24人,河南省特聘教授2人,河南省高校骨干教师18人,河南省高校骨干教师资助对象22人,河南省省级及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5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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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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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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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目录 一、河南中医学院2012年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定为516名。实际招收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招生名额可视考生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二、报考河南中医学院的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法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必须在所报专业对口单位工作两年以上,达到同等学力水平。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以上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课程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各种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四、《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08护理综合》、《349药学综合》、《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考试内容、命题要求及范围由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考试大纲执行;我院自命题科目及内容范围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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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及要求 河南中医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研究生进入复试分数线,现公布如下:中医基础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
总分≥265,单科(满分100分)≥34,单科(满分>100分)≥102。中医临床专业: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针灸推拿学总分≥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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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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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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