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 幼儿教师 教育局 | 心理学 教育学 考试教材 专家预测 历年真题 | 自我介绍 面试题目 面试技巧 |
时间安排 | |
网上报名 | 6月10-20日 |
招聘时间 | 6月25日-7月25日 |
岗前培训 | 8月26日前 |
报到时间 | 9月1日前 |
招聘计划 |
2013年“特岗计划”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6142名,其中教学点136名、村小1743名、乡镇小学1961名、乡镇中学2189名、县镇小学72名、县镇中学41名,具体岗位详见《2013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 |
招聘对象 |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
招聘条件 |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
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市、区)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 |
集中培训与考试 |
由自治区教育厅统筹指导各地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公办教师招聘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
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
各设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
相关政策 |
1.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