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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
2013年全省共招聘“特岗教师”1096名,其中,招聘初中教师485名,小学教师61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黑龙江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
招聘条件 |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
招聘程序 |
(一)报名 |
组织体检 |
1、各设岗县(市)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三项之和形成总分,按照设岗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
拟定招聘人选 |
1、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按照体检合格人员初步拟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
岗前培训 |
拟聘“特岗教师”人员要接受上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另行发文。 |
教师资格认定 |
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拟聘特岗教师中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免费认定教师资格,并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时,因其已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和面试考核,可不再要求其参加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以及教育教学能力考察。 |
签订合同及上岗任教 |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任协议书,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并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