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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人数详见《青海省2013年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表》。 |
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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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品德、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和招聘岗位要求。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生只限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限报小学,所学专业在小学学段没有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可报考对应或相近的初中学段学科)。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报考学科要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高学段任教资格可报考低学段岗位。
4、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5、报考藏汉双语学科者,须具备用汉语和藏语授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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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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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日9时—6月30日24时。
2、报考人员请提前准备好宽114-150像素、高156-19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类型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电子文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9日至12日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13 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占总成绩的40%)和专业科目(占总成绩的60%)。公共科目考察职业能力测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专业科目考察学科基础知识。
3、依据总成绩排序,按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初选范围人员名单。
4、对笔试成绩进入初选范围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进行,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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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及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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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计算工龄。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服务期满1年后,可按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要求申报评审职称。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制内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服务期满报考本省事业单位和本省高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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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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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凭省级相关部门的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参加过青海省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的毕业生,凭省教育厅颁发的顶岗支教实习证书,在总成绩中加5分。
2、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
3、进入初选范围的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师范类专业的要求。
5、考生应当随时登录以下网址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1)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www.qhpta.com 。(2)青海省教育厅: www.q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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