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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招聘特岗教师4593名,其中初中教师1871名,小学教师2722名,具体岗位详见《2013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 |
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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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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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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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意见)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凡有下列行为的,三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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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与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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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凡志愿报考四川省特岗教师的人员,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19日。
2.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选择岗位→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6月4-9日)→考试。
3.5月21日-5月22日为资格初审结果公布异议期,考生可以提出异议(028-86125137,sctgjs@163.com),过期不予办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门笔试科目均不区分中学教师岗位或小学教师岗位。
2.笔试日期、地点:笔试日期6月9日,上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下午专业知识笔试;地点拟定报考岗位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具体以《准考证》中明确的为准。
3.笔试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的笔试综合成绩由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50%的分值。缺考、违纪或一门笔试成绩得0分的考生不纳入本学科笔试平均分计算范围。其中考生存在一门笔试科目缺考、违纪或得分低于该学科笔试平均分一半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不参加综合成绩排序,不纳入确定面试人选范围。
4.公布笔试成绩:6月21日-7月3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根据网络提示,用本人的报名信息查询笔试成绩。
5.确定面试人选:参加了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的考生,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的1:2确定面试人选;对于报考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和藏文等紧缺学科岗位的,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6月26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教育网向社会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初,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报到: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地点和面试组织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或四川教育网下载《2013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善表格,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三份(贴上照片),并携带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加分证明(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核合格证、教育心理学考核合格证、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等。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考生,即可参加面试考核。
3.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确定体检人选:依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分地区、分学校类别、分学科的岗位)的比例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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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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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市、区)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发布通知。
2.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3.递补: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同类学科中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设岗县(市、区)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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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志愿与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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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在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后,若出现较多岗位空缺,将研究组织实施征集志愿,由考生再次志愿填报空缺岗位,请各位考生在面试后,适时关注四川教育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
对拟聘特岗教师实施岗前培训,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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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定与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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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过岗前培训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拟聘的特岗教师按设岗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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