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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含双语岗位教师)工作。 |
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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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应(历)届毕业生(含成人高校普通计划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内地生源应(历)届毕业生;非新疆生源的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只可报考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岗位);
3.在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4.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具有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
5.幼儿园教师: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不在编、已受聘在岗,享受自治区财政工资补助教师;中小学教师:留疆战士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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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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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含双语岗位教师)招聘简章、考试说明、文件通知及相关资料均在新疆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聘”栏目上发布。《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岗位表》、《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双语岗位教师)岗位表》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xjedu.gov.cn)、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网址:http://www.xjrs.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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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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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16︰00-5月30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采集(2013年6月3日-11日):
1.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1)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书原件,对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3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办理证明由各地州自考办出具;(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或HSK(MHK)等级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4)“民考汉”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5)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上述条件证明材料齐备后,考生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结果现场告知考生。
2.现场信息采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地、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电子照相等信息采集并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采集后,请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用准考证号码(12位)登录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时间:2013年6月24日10︰00至6月28日24︰00(北京时间)。
(三)笔试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1)报考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岗位:2013年6月29日16︰00—18︰00
(2)报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岗位:2013年6月29日9︰30-12︰00
(3)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2013年6月29日9︰30-12︰30
2.笔试地点
在全区15个地、州、市、奎屯市和新疆师范大学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可与资格审查地点不一致)。选择乌鲁木齐市为笔试地点的考生,所报考岗位必须是乌鲁木齐市招聘岗位。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7月25日—31日。
2.面试地点:各地、州、市教育局。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于2013年7月20日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或到地、州、市教育局查询。
3.面试人员确定: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4.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五)公布总成绩(2013年8月3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总成绩。
(六)体检、政审(2013年8月5日-9日)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地、州、市教育局报到,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七)调剂(2013年8月10日-13日)
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到本地或异地相同(相近)学科、相同学段(也可由高学段到低学段,不可由低学段调整至高学段)、相同授课语种的空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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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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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5日-19日,自治区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 将由自治区审定后,于2013年8月20日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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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2013年8月24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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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在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具体事项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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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2013年9月1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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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聘教师凭统一发放的《聘用报到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赴各地报到,报到顺序:先到地、州、市教育局统一登记核实后,再赴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学校报到。对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三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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