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考试内容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题型题量
满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小时单选题60 多选题201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3小时单选题70 多选题2512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小时单选题20 多选题10 案例题4120 (其中案例题80)
考试时间

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已公布,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28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9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考试时间

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于2015年12月20日开始,持续到2016年4月份左右,报名时间各地不同。

>>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专题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的报考文件)

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学历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报名流程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网上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清晰证件照,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文件小于30k) (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

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成绩查询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3个月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或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成绩查询栏目即可。

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

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一般在考后四个月开始领取,各地领取时间不同。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证书领取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
准考证领取
考试时间
成绩查询
证书领取
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各地不同:2015年12月20日开始。
考前一周打印,不同地区时间略有不同。
2016年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2016年5月28、29日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年度的7月中下旬开始陆续对外公布。
不同地区时间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