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旗下“双子星”——浙大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由独立学院转设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事宜,拟获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现已进入公示阶段。
教育部官网消息,教育部发展规划司12月5日公布《关于拟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学校获得通过,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
记者注意到,《拟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中“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的,即包括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浙大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转设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业内人士介绍,独立学院转设后,学校名称亦需变化,以与原校名区分。两所独立学院应是出于这一规定,将原名称中的“浙江大学”改为现在正式名称中的“浙大”。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这两所独立学院的转设工作长期备受关注。2018年,浙江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浙江大学建设发展问题,对包括两所独立学院转设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工作予以肯定。
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这两所独立学院的新生就已按公费标准收学费,这是转设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先后创办于1999年和2001年的浙大城市学院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我省高等教育“名城+名校”合作的成功范例,更被教育部誉为全国独立学院的“样板”。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两所高校紧贴地方经济发展办学,形成了鲜明的特色,相继实现了从“零”到“千亩校园、万人大学”,再到跻身省内本科高校中上水平、全国同类院校前茅的一个又一个跨越。
业内人士提出,两所独立学院积极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有利于放大浙江大学的优质高教资源,进一步提升学校吸引力和办学水平,为我省推进实施“高教强省战略”探索出一条全新的路径。这是我省发展高等教育的又一创举,对浙江不断改革完善高等教育结构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
两所独立学院负责人均多次表示,要抓住转设公办高校的难得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大力提升生源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创新,提升国际合作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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