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城市建设与管理人才的摇篮
中国教育在线讯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2016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的一所隶属于上海市教委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2016年7月1日根据上海市委关于群团改革工作方案,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承接托管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历教育工作。
教学宗旨
学院秉持“建设以城市建设与发展为特色的国内一流应用技术型高校”的办学定位,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发展之路”的办学思想,围绕培养城市建设与管理人才的发展理念,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改革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学院是上海市文明单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高职高专与成人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高职房地产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高职土木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上海建筑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教育部和建设部批准的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商务部对外援助培训基地。
地理环境
学院占地面积762亩,建筑面积41.059万平方米,现有奉贤、杨浦、宝山三个校区,在校学生近12000人。学院有6个上海市公共实训基地,141个校内实训基地,216个校外实习基地。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教职工近700人,专任教师达400多名,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达到40%,副高以上职称142人,有上海市级教学团队16个,5位上海市教学名师,22人获得上海市育才奖。
社会认可度
学院以城市建设和管理、土木工程方向为特色,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现有8个学院,专业(方向)66个。截止2016年底,学院拥有上海市级精品课程总数达31门,共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上海市教学成果二等奖5项;近五年编写并出版各类教材超过200本,其中22本为国家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学院主办的《上海城市管理》杂志年发行量30000册,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
合作办学
学院大力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创新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先后与加拿大、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1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学院不断提升办学服务行业能力,紧密结合国家建设行业及城市建设与发展战略,适应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国际大都市对高素质城市建设与管理人才的需求,抓住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机遇,加快提升学校转型发展水平,为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技能型高职院校而不懈努力!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
校区: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按照《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按照《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要求:色盲、色弱、弱视不招;
按照《指导意见》的第二条规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要求:色盲、色弱不招。
九、录取规则1.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遵循各省高招办投档规则执行;
2.录取原则:
(1)上海考生:
非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总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比较专业成绩;
(2)浙江考生:
按浙江省有关规定录取。
(3)其他地区考生:
非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总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比较专业成绩;
对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建设工程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专业BIM方向,中加合作)、建设工程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中加合作)、林业类(园林技术专业,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行[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021-31151232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监察办公室021-51211075
十四、网址http://www.suc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1.2017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
学院地址:
奉贤校区: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
杨浦校区: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宝山校区:宝山区漠河路1168号
学院网址:www.succ.edu.cn
咨询电话:021-5660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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