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程雁雷教授研究团队起草的《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正式颁布
日前,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安徽大学副校长、法学院教授程雁雷主持的2020年度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立法研究”课题组承担了《条例》起草工作。
程雁雷教授带领研究团队立足安徽省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精准立法理念,广泛搜集资料,全程征求公众意见,通过反复论证打磨,形成了高标优质、实用实效、亮点突出的《条例》专家建议稿。为安徽省制定地方立法奠定基础,提供了重要参考,并圆满完成了此次立法委托任务,顺利通过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受到安徽省人大、教育部门和各界的广泛好评。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共三十二条,主要包括督学、督导事项和实施、督导结果运用、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的制定既贯彻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要求,又回应了人民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既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法律政策的精神和规定,又立足安徽省地方实际,充分吸收我省教育督导工作的成功经验。对于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地位、保障教育督导实施、规范督导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起草工作,是发挥高校智库功能,服务地方,推进校地合作的重要体现,是我校始终关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来源:安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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