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是安徽省唯一一所以土建类学科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安徽省合肥市。学校是安徽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省级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省优秀教学管理集体、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
学校设有12个学院,现有61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艺、文、法、经七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生近2万人,研究生1000余人。现有教职工1300人,其中专任教师9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0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750人,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200余人。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安徽省“百人计划”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5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5个,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6人、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5人。
学校现有11个一级学科、4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1个国家级、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60万册,电子图书210万册。
学校紧紧依托“大土建”学科优势,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凝练科研方向,在节能环保、城镇化与徽派建筑、地下工程、公共安全、先进建筑材料等重点领域,形成了多个具有较大影响、特色鲜明的科研方向和学术团队。近年来,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科基金项目130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600多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68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中国发明专利金奖1项。
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立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大力实施质量工程并取得突出成绩。近年来,获得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18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400多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5项、一等奖10项。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新工科项目2项。
学校现有节能研究院、建筑科学研究中心、徽派建筑研究所等25个科研机构,拥有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勘察设计院、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校办企业,成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工程应用型人才的基地。
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招生。近年来,生源质量不断提高,新生录取分数线和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突出位置,着力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机器人足球比赛、“挑战杯”大赛、智能建筑大赛、“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和各类建筑、规划、结构设计等竞赛中,获得国家、省级表彰、奖励600多项。
学校对外交流日趋活跃,已与美国中密歇根大学、美国伊利诺理工学院、美国休斯顿大学明湖分校、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英国斯旺西大学、韩国韩瑞大学,以及铭传大学等台湾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学校是教育部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
学校坚持“进德、弘毅、博学、善建”的校训,坚持“立足安徽、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镇化”的办学定位和“质量立校、创新领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走打好“建”字牌,做好“徽”文章的特色发展之路,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实现高水平有特色建筑大学的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报考条件
(一)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1、获得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2、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
3、具备较好的科研素养与学术潜质,有突出科研表现者优先考虑;
4、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研究生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条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并填报志愿。
(二)统考生报名
统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尤其需要注意姓名、毕业证书编号等信息,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③ 所有非应届毕业生需在网报备注栏内填写本人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填写本人学号。
④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各类证书编号予以网上核查。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并采取通知所在单位(就读院校)等形式予以公告。
⑤ 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待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①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②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试
1、初试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12月24日考试时间上午8:30开始)。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2、初试科目: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以5开头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科目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二)复试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复试科目考试形式及具体内容由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决定(复试课程及参考书目见附件)。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奖助学金
1、奖助学金
国家、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只针对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学校的各种奖助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金额为6000-12000元/生•年,覆盖面基本达100%(录取的第一学历为“985”、“211”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推免生第一学年直接评定为一等奖学金,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直接评定为二等奖学金);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表彰学习优秀,科研、实践能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国家助学金6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共6000元/生•年。此外,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教”(教学助理)、“助研”(研究助理)和“助管”(管理助理)等“三助”岗位。
2、困难学生资助
学校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