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文明委发布《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阜阳师范大学荣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校连续两届获此殊荣,不仅显示出阜阳师范大学综合实力、影响力的提升更标志着该校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正确指导下,阜阳师范大学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学校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优化育人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此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阜阳师范大学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文明创建的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师生员工持续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学校领导多次带队检查督导校园文明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各学院、各部门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各司其职、互相支持、狠抓落实,全校上下形成了“文明创建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校师生员工文明素养,为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校方表示将以此次荣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对照“六个好”的创建标准,广泛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把学校建设成为锻造理想信念的熔炉、弘扬主流价值的高地、涵育中华文化的家园、滋养文明风尚的沃土,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保证。
来源:阜阳师范大学
编辑: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