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和2020年办学资质清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0〕1号)要求,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已完成辖区内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工作,并将2020年度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招生资格的专业名单报送至省教育厅,现汇总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适用于2020年秋季招生和2021年春季招生工作。
二、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要在5月15日前将本文公布的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招生资格的专业名单转发至辖区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和初中学校,并在当地教育网站进行公布;同时,要求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及时将具备招生资格的专业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要督促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执行办学资质清查结果。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招生资格的专业,一律不得安排招生计划,不得通过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招生、录取,不得与高职院校合作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
四、各地要根据本地中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进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的情况,认真梳理已经撤并调整的学校,及时处置无在校生、无教师的学校,规范校名和办学类型。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对已经完成撤并或学校名称及办学类型变化的学校,学校设置部门及时对接代码管理部门在学校(机构)代码系统中尽快予以更新和维护。工作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联系(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饶庆眉,联系电话0551-62831846,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张秀华,联系电话0551-62812517)。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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