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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
2017-03-10 09:47:00
淮北师范大学

       一、调剂学科、专业

(一)全日制学术型

1、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

2、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教学论、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技术学;

3、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4、历史学:中国史;

5、理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动物学、水生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6、工学:应用化学、软件工程;

7、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8、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电子与通信工程。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体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电子与通信工程。

具体接收调剂专业和名额以国家线出来后我校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二、调剂政策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国家2017年复试线(一区)。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要求相同,业务课科目要相同或相近。

3.凡达到国家规定复试分数线,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如“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过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一定成绩的考生或拥有科技创新成果的考生等,可优先调剂。

4.我校各专业均接受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调剂。

5.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调剂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教育类(学硕与专硕)或管理类(学术型)考生均可调剂。

三、调剂程序

(一)预调剂

1.在国家分数线尚未下达之前,我校接收调剂生预报名。登录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淮北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预调剂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信箱:yjszsb@chnu.edu.cn,进行预登记。或申请加入“淮北师大研招调剂群”(QQ号:316529801、163365531 )进行预登记,申请加入时,请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等基本信息,在2017年国家线出来之前,我办暂以2016年国家线为标准,不达线者恕不批准加入。对尽早预约登记调剂同学,将优先办理调剂手续。

2.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我校将择优选择符合调剂要求的预报名考生。

(二)正式调剂

1.调剂系统开通后,请及时登陆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

2.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节假日除外)确定是否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被接收调剂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并按规定时间来校参加复试。

3.复试结束后3日内,我校会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已经接受待录取,不得调剂其他招生单位。

四、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获奖比例3%,获国家奖学金者可兼评学业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占40%,奖金7000元,二等奖占60%,奖金5000元。(入学后发放)

2)综合奖学金面向研二和研三学生分年级评定。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学术科研、文体活动、省级以上竞赛取得成绩和考取博士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不含考取博士奖)的奖励标准为2000元/项,考取博士奖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

4)社会捐助,根据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二、三年级中均设置 “三助”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三助”岗位助学金标准为800元/生·月。

3.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突然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学生度过难关。

五、其他

复试科目、参考书目、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录取办法等将会及时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联系电话:0561—3803593,电子邮箱:yjszsb@c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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