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度巢湖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硕士层次)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硕士年龄不超过28周岁,有企业行业经历的可以放宽至30周岁,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登陆“巢湖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后,再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特长、实践工作经历及与应聘学科专业的相关性等条件进一步进行审核。
(二)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查验并核实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一)考核对象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人事处通知参加考核。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一般情况下不低于2:1。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
(二)考核组织和时间安排
考核具体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统一集中考核,考核时间一般集中在2020年3-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等考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内容和程序
考核一般由笔试、试讲、面试考核等环节组成。部分专业可根据需要进行技能考核。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或企业行业实践型人才一般只进行试讲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一般情况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试讲或面试人选。
2.试讲和面试:试讲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准备和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试讲内容为所需专业的课程内容。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和职业态度等。
3.技能考核:根据人才需求专业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主要以实践技能展示为主。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或企业行业实践型人才单独经考核后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一)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果由学校统一领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照规定进行复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等表现。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研究决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人才招聘网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做好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巢湖学院人事处
邮 编:238000
监察处:电话:0551-82361526
联系人:陶老师、李老师,电话:0551-8236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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