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湖北
创办日期:1978年
主办内容:成考、自考、职业培训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电话:027-81326855
网址:https://www.hbjspx.org.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区藏龙大道28号
院校概况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我省建设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领导干部培训学校,也是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主要开展湖北省建设系统领导干部、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岗位和技能培训以及再就业培训等职业培训工作,以及成人高等教育工作。 学院注重制度建设。建立了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教学规范化、制度化,是提升质量的制度保证。 学院机构健全,队伍精干。内设综合部、市场部、教学部等三个部门,配备有支专业配套、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高素质的教师及管理队伍。有专兼职教师57人,专任教师中,副教授以上职称13人,中级职称5人;有教学管理人员16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15人。 学院重视资源建设。实训资源丰富,有专业实操基地二十多个,其中,省级以上基地15个;购置各类实操及仿真实训软件7个。数字课程资源丰富,建设了我院自有知识产权的学习平台,建成数字资源库9个,《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等在线开放课程137门,二级建造师、八大员、建设领域特种作业人员等类课程资源1308937个,适应了建设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实现了“互联网+ 教育",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图书资源丰富,馆藏文献总量150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约55万册,期刊合订本3万余册,电子图书约90.8万种(册),电子报刊约4600种(册),并实现了数字化管理。 学院立足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办学定位与目标,坚持面向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坚持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齐头并进,扩大成人学历教育广度与深度,强化我校在非学历继续教育领域的引领作用,服务在校学生和社会。产教结合、多业并举,形成了多渠道、多规格、多形式的发展模式,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成为湖北省施工企业“八大员"培训基地、一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基地、武汉市安管人员考核基地、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等,年培训规模在两万人以上。与全省各市、州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致力于打造立足湖北、辐射中南、特色鲜明、优质品牌的继续教育基地,为湖北区域经济发展、行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学考试学习形式有哪些?

2024-04-23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唯一一所建筑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北建筑工程职教品牌院校。学院地处武汉“中国光谷”核心地带,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湿地公园汤逊湖畔,校园环境幽美。那么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学考试学习形式有哪些?下面小编将为你解答,具体如下: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学考试学习形式有哪些?

办学形式

自学考试专升本助学班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开考计划组织教学,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达到规定学分,颁发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盖章、主考学校副署的本科文凭,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可以报考研究生、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或出国留学等。

报名条件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社会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3.助学班考生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

4.自2022年起,我省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否则将无法报考。请考生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中操作完成。新旧专业转接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

5.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鄂自考[2020]18号)(http://www.hbea.edu.cn/html/2021-01/12638.shtml)文件精神,自2024年起,未毕业的原主考学校在籍考生须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专业,方可继续报考。完成专业考试计划、符合毕业条件的,办理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