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5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一、学校简介
上海电力大学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现有杨浦、浦东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一万四千余人,教职工一千余人。学校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内涵建设,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兼有理、管、经、文等学科,主干学科能源电力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办学70余年,培养了大量工程技术人才,很多毕业生已成为我国能源电力及相关行业、大型集团公司及重点企业的技术骨干或领导。
学校于1956年开办夜大学,1964年举办高等函授教育,办学历史悠久,是全国电力系统成人高等教育和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的优秀办学院校,成人教育相关教学研究和理论成果多次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始终坚持服务能源电力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坚持提高教育质量、严格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流程,持续深化教学改革,形成“严管理、重质量、多层次、优服务”的办学特色,在社会尤其是能源电力行业享有良好的办学声誉。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在为能源电力行业做人才教育服务的同时,还开设社会急需专业,办学面向基层、面向企事业单位,主动优化培养方案,在全国设有多个校外教学点。
二、招生对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专科起点升本科:已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高中起点升本科或专科:具有高中或者高中相当学历(中专、职校、技校等)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考试时间、招生录取
1.报名流程
7月~8月报名咨询(咨询方式附后),9月初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报名通道)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经网上确认后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缴纳考试报名费。
2.考试时间
全国成人高考的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安排打印准考证。
3.录取原则
按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可降分录取委托培养学生,最多可降20分(分数不得低于各省市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4.录取流程
11月底~12月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安排进行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各站点的招生计划由我校统一调配,若站点招生人数不足无法开班,学校负责生源调配。
四、教学和管理特色
1.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相融合
根据上海市学分银行政策,将经审核通过的培训课程和学历课程相融合,相关课程经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评定后折合成相应学分,可按规定进行互换或免修申请。
2.网络教学与线下面授相结合
自主研发数字课件,学生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网上学习和答疑,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将安排进行线下面授。
3.委托办班可享受降分录取
企业集中委托培养的学生在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最多可降20分录取,但不能低于各省市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毕业
学生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通过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可获得由教育部核准的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2.学位授予
高起本或专升本毕业的学生,若达到学校学士学位的申请条件,可按相关规定和流程申请相应学士学位。
六、招生专业
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