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上海
创办日期:1956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上海电力学院
电话:021-55805055
网址:www.jjxy.shiep.edu.cn
邮箱:jjxyzb@shiep.edu.cn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明理楼
院校概况
上海电力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代表上海电力学院面向社会提供继续教育服务、行使服务社会职能的专职部门,以1956年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为起点,以高等非学历继续教育为延伸,依托电力行业发展,立足上海、面向全国、辐射全球,在中国电力行业起步、发展、腾飞等产业升级的各阶段,发挥了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撑作用。学院秉持 “立足电力、立足一线、立足应用”的办学特色,坚持以“建设电力特色继续教育、服务电力行业人才培养”为目标,学院先后开设成人本、专科专业30余个,至今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近四万余人;先后为发电、供电、电建企业创立继续教育培训百余项,培训人次近十万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院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长期办学过程中,重视三大建设:(1)依托电力系统培训中心建立的15个函授站,分布在8个省市,有教学点近60个,不仅硬件条件好,管理更规范;(2)以举校机制形成的教师队伍,不仅素质过硬、精干敬业,更注重与企业的需求贴合(曾在全国电力高校中率先创立《用电管理与监察》、《电厂集控运行》两个专业);(3)经过教师队伍几代人积累编写的200多种教材、讲义,不仅为我院学生提供极大帮助,更有不少被评为市级精品课程,被全国其他高校广泛采用。在四万多函授本专科毕业生中,涌现出全国劳模、发电行业领军人物,国家电网公司专家、厅局级领导等一大批杰出校友,为学校赢得了极佳的社会声誉。非学历继续教育学院的非学历继续教育,紧贴企业需求,以校内学科带头人、教授、副教授为主体,吸纳沪上名校教师、政府官员、企业管理者、知名行业专家等组成的优质师资队伍,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教育服务,发展势头迅猛。不仅在华东六省一市, 还与新疆、青海、四川、贵州、广西、广东、云南、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山西、宁夏、内蒙、辽宁、甘肃和重庆等20多个省市拥有长期教育合作单位。更是开展了各种层次的高级人才专业培训、岗前培训、职业技术教育、进修、研讨、专业证书培训、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上海新能源人才技术教育交流中心2015年6月,国家能源局以及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先后以国能综新能[2015]286号文、沪发改能源[2015]98号文,同意依托上海电力学院成立“上海新能源人才技术教育交流中心”,根据文件精神,中心成立后,将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联合各方优质资源,按照国家新能源的平台进行建设,紧密跟踪国内外新能源发展形势要求,做好国家新能源行业技术交流、人才教育、信息服务和国际交流等工作,为国家新能源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经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上海新能源人才技术教育交流中心”与继续教育合署办公,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该中心的作用。“一带一路”专题培训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学院主动作为,先后多次为国内多家“一带一路”走出去大型电力企业举办复合型商务人才培训班、国际工程项目专题培训班,为电力企业“走出去”作人力资源支撑服务。2016年2月起,为进一步支撑中国电力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项目的实际落地,学院先后受多家大型中国能源电力企业、国际组织、政府部门委托,举办中高级电力管理、电力专业技术运维等各类层次人才培训班,至2017年11月,共培养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本土人才300余名,培训足迹进一步拓展到印尼、波兰、巴基斯坦、蒙古、老挝、缅甸、俄罗斯、马来西亚、孟加拉、尼泊尔、越南、泰国、伊朗、斯里兰卡、西非圣多美、英国、吉尔吉斯坦、葡萄牙等近20个国家。为了促进“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国际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2017年5月,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领事代表,上海市外事办、上海市教委、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发电集团、电建集团、新能源企业代表等的见证下,“‘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在我校挂牌成立,多家企业与上海电力学院签署“一带一路”电力人才联合培养协议,形成学校、企业、境外高校多方合作机制,初步形成了“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国际人才教育品牌。

上海电力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招生简章

2023-08-25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一、学校简介

上海电力大学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现有杨浦、浦东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一万四千余人,教职工一千余人。学校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内涵建设,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兼有理、管、经、文等学科,主干学科能源电力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办学70余年,培养了大量工程技术人才,很多毕业生已成为我国能源电力及相关行业、大型集团公司及重点企业的技术骨干或领导。

学校于1956年开办夜大学,1964年举办高等函授教育,办学历史悠久,是全国电力系统成人高等教育和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的优秀办学院校,成人教育相关教学研究和理论成果多次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始终坚持服务能源电力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坚持提高教育质量、严格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流程,持续深化教学改革,形成“严管理、重质量、多层次、优服务”的办学特色,在社会尤其是能源电力行业享有良好的办学声誉。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在为能源电力行业做人才教育服务的同时,还开设社会急需专业,办学面向基层、面向企事业单位,主动优化培养方案,在全国设有多个校外教学点。

二、招生对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专科起点升本科:已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高中起点升本科或专科:具有高中或者高中相当学历(中专、职校、技校等)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考试时间、招生录取

1.报名流程

7月~8月报名咨询(咨询方式附后),9月初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报名通道)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经网上确认后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缴纳考试报名费。

2.考试时间

全国成人高考的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安排打印准考证。

3.录取原则

按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可降分录取委托培养学生,最多可降20分(分数不得低于各省市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4.录取流程

11月底~12月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安排进行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各站点的招生计划由我校统一调配,若站点招生人数不足无法开班,学校负责生源调配。

四、教学和管理特色

1.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相融合

根据上海市学分银行政策,将经审核通过的培训课程和学历课程相融合,相关课程经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评定后折合成相应学分,可按规定进行互换或免修申请。

2.网络教学与线下面授相结合

自主研发数字课件,学生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网上学习和答疑,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将安排进行线下面授。

3.委托办班可享受降分录取

企业集中委托培养的学生在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最多可降20分录取,但不能低于各省市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毕业

学生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通过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可获得由教育部核准的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2.学位授予

高起本或专升本毕业的学生,若达到学校学士学位的申请条件,可按相关规定和流程申请相应学士学位。

六、招生专业

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一览

上海电力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