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12-14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导语】中国教育在线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关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各市(州)、梅河口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各主考学校、有关高校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精神,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经主考学校论证同意,现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专业计划)进行调整,制定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版)》(见附件1,以下简称新专业计划)和《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2023版)》(见附件2,以下简称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为确保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工作顺利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专业计划说明
(一)学历层次与规格。自学考试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科”,本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升本”。
(二)课程设置与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由主考学校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论证确定。专科类型专业的考试课程总数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专升本类型专业的考试课程总数不少于13门、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三)课程教材。省统考笔试课程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确定,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在当次考试前公布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以主考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主考学校。每个专业有1个或多个主考学校。对于有多个主考学校的专业,考生可自主选择其中1所学校作为主考学校。考生选择参加毕业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下同)的学校即是其主考学校。对于有多个主考学校的专业或者调整过主考学校的专业,考生参加毕业环节考核与申请毕业证、学位证的学校须是同一所学校。
二、专业计划调整时间
(一)新专业计划实施。自2024年上半年起,所有开考专业全部按照新专业计划(附件1)实施,考生按照新专业代码、名称和课程设置参加报名报考。
(二)停考专业考试计划安排。2023年以前(含2023年)停考尚在过渡期的专业,考生仍按照旧专业计划申请毕业,直至停考过渡期结束。停考过渡期内不进行专业设置调整,旧专业计划中国家统考课程有调整的,在当次考试计划中安排课程名称相同、相近,但课程代码不同的新国家统考课程或者省统考课程替代,直至停考过渡期结束。停考过渡期满,仍不能毕业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参加考试,相应的合格成绩有效,符合毕业条件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三)专业计划调整设置过渡期。2023年以前(含2023年)报名的考生设置2年过渡期,过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按照调整后的新专业计划考试。考生可依据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附件2)确定的各专业新旧计划顶替方案,申请毕业既可按照旧专业计划也可按照新专业计划申请毕业。任何课程只能顶替一次,不可重复顶替。从2024年起新报名的考生,须按照新专业计划报名、报考及申请毕业。2026年1月1日起,凡是未毕业的考生均按照新专业计划申请毕业。
三、专业计划调整有关事项
(一)新专业计划名称及代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新旧专业代码、名称对应关系详见我省2021年下发的《关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吉教考字〔2021〕35号)。
(二)现行开考专业在籍未毕业考生已通过课程成绩有效。专业调整后,考生可按照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进行课程顶替,未通过的课程按照新专业计划报考。
(三)新专业计划及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的公布。专业计划调整后,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和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将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
(四)新旧课程顶替办法。过渡期内,考试课程可以根据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双向顶替。过渡期结束后,旧课程可以顶替新课程,只能进行单向顶替。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及说明只适用于本专业,不能类推到其他专业。任何课程只能顶替一次,不可重复顶替。
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顶替时,按照“理论考试顶替理论考试、实践考核顶替实践考核”原则执行。
旧专业计划规定:不考英语加考3门课程且合格可顶替英语(二),自2024年上半年起,己通过旧专业计划2门以上加考课程(累计7学分以上)的,可顶替新专业计划中英语(专升本)(代码:13000)(7学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专业计划调整内容变化大、涉及面广,请各市(州)自考委、主考学校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二)严密组织。认真做好专业计划调整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三)认真履职。专业计划调整后,各主考学校须为省统考课程指定教材、编写考试大纲并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完成命题工作。
附件2: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2023版)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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