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每年有两次考试机会,一次是4月份自考,一次是10月份自考。2023上半年自考考试将会在4月15日-16日举行,想要参加2023年自考考试的考生,可以提前阅览一下2022上半年自考国际私法真题试卷,或许会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国际私法范围问题上,普通法系国家的国际私法学家大多认为国际私法就是
A.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B.冲突法
C.程序法
D.自然法
2.萨维尼在1849年《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
A.法则区别说
B.国际礼让说
C.法律关系本座说
D.本地法说
3.“亲子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如无父时,依母之本国法”。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4.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故意制造.种连接因素 ,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以避开本应适用的
A.冲突规范
B.国际惯例
C.准据法
D.内国法
5.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外国法律的查明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无查明外国法律的义务
B.查明过程中,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的意见
C.无法通过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的方式获得外国法律的,法院应认定为不能查明
D.不能查明的,应视为相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
6. 1995年《意大利国际私法制度改革法》第16条第I款规定:“违反公共政策(公共秩序)的外国法不予适用。”这一规定属于公共秩序保留立法中的
A.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
B.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
C.合并限制的立法方式
D.以上三项均不是
7.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A.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B.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C.国际惯例规定
D.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直接加以规定
8.1982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典王国政府关于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第2条第2款规定:“缔约任何一方的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的投资所享受的待遇,不应低于第三国投资者的投资所享受的待遇。”这是一种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非歧视待遇
D.普遍优惠待遇
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了肃清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对于外国人在华企业的国籍的认定,采取
A.复合标准说
B.法人住所地说
C.登记国说
D.法人资本实际控制说
10.关于代理内部关系的法律适用, 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在当事人没有进行有效的法律选择时,应该首先适用
A.代理人主要活动地同时又是本人营业地或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
B.代理人为代理行为地法
C.代理人惯常居所地法
D.代理关系成立时的代理人营业地法
11.当代英国冲突法的权威学者,在侵权领域提出“自体法"理论的学者是
A.戴赛
B.莫里斯
C.戚希尔
D.诺斯
12.侵权行为自体法主要是指
A.当事人双方一致选择的法律
B.受侵权损害人选择的法律
C.与侵权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D.首先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其次才是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13. 2017年10月,香港A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B公司货轮“明宇号”享有的贷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明宇号'是我国B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悬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在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的法律是
A.香港法
B.希腊法
C.巴拿马法
D.中国法
14.根据中国《海商法》的规定,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在任何情况下时效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定时间,该时间为
A.2年
B.3年.
C.6年
D.8年
15.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
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
C.收养效力纠纷沂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D.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
16.西班牙人加西亚在中国法院对中国公民王小明提起了侵权之诉,由于工作繁忙,加西亚委托他人代理诉讼,请问下列哪种情形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A.委托西班牙驻中国大使馆官员布莱尼为诉讼代理人
B.委托西班牙公民里奇为诉讼代理人
C.委托中国律师王元为代理律师
D.委托西班牙律师潘塔尼为代理律师
17.如果外国法院请求我国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协助,但其中有关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对该事项不予执行的依据是
A.反致制度
B.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C.法律规避制度
D.司法豁免制度
18.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认许是指
A.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
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商事活动
C.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财产豁免权
D.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权从事反对其政府的活动
19.甲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其一架飞机从中国境内出发,经停甲国后前往乙国,在乙国发生空难。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表述不准确的是
A.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
B.中国法律并不限制乙国法院对该纠纷行使管辖
C.即使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中国法院仍有权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
D.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20.关于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不准确的说法是
A.仲裁裁决得以强制执行的依据
B.决定仲裁实体法适用的依据
C.仲裁机构得以行使管辖权的依据
D.排除法院管辖权的依据
二、多项选择题
21.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曾某(男)2015年在乙国依照乙国法律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定居在北京。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其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婚后姜某是否应改从其丈夫姓氏的问题,适用甲国法
B.双方是否应当同居的问题,适用中国法
C.婚姻对他们婚前财产的效力问题,适用乙国法
D.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处分问题,双方可选择适用甲国法
E.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处分问题,双方可选择适用中国法
22.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
A.原告住所地法律
B.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
C.被告住所地法律
D.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
E.法院地法律
23.在专利的法律适用上,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理论和实践
A.专利授予国法说
B.行为地法说
C.被请求保护国法说
D.专利首次使用地国法说
E.综合适用法律说
24.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上海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有关法律适用的条文规定,本合同适用美国法律。下列选项中正确有
A.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本案应适用我国《民法典》中有关合同的法律规定
B.当事人可以选择美国法作为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
C.如合同选择适用美国法律,只能是美国的实体法,不包括美国的冲突法
D.如合同选择适用美国法律,既包括美国的实体法,也包括美国冲突法
E.当事人可以选择中国法律作为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
25.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是指一国根据本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而指定或建立的在司法协助中起联系或转递作用的机关。中国与外国缔结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指定何者为中央机关有以下几种情形
A.指定司法部为中国方面的中央机关
B.同时指定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为中国方面的中央机关
C.同时指定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中国方面的中央机关
D.同时指定外交部和最高人民法院为中国方面的中央机关
E.同时指定司法部外交部和最高人民法院为中国方面的中央机关
三、名词解释题
26.冲突规范
27.国民待遇
28.单一破产制
29.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四、简答题
30.简述国际私法的渊源。
31.简述胡伯提出的国际礼让说包括哪些主张?
32.简述识别冲突产生的原因。
33.简述确定法人国籍的标准。
五、论述题
34.论述1989年海牙《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
六、案例分析题
35.本案原告佩多菜齐亚是一个在意大利有住所的意大利人。1953 年,他与一个意大利女子结了婚。1958 年,他在墨西哥法院获得离婚判决,与那个意大利女子离了婚,当时他的住所在委内瑞往,1964 年,银多菜齐亚又在英国与一个丹麦有住所的丹麦女子举行了结婚仪式,这时,他的住所在意大利,后来,佩多莱齐亚请求英国法院宣告他1964年与丹麦女子的婚姻无效。其理由是,他1953年与意大利女子締结的婚姻仍然有效,因为意大利法对他在墨西哥法院取得离婚判决是不予承认的,也就是说,他缺乏结婚能力。原告还声称,依他在墨西哥取得离婚判决时的住所地法——委内瑞拉法,墨西哥法院的离婚判决是有效的。英国法院根据结婚能力依当事人的住所地法这一冲突规范,选择了1964年佩多菜齐亚与丹麦女子结婚时的住所地法即意大利法来决定他1953年与意大利女子的婚姻的效力。按照意大利法,它拒绝承认任何离婚。因此,佩多莱齐亚1953年与意大利女子的婚姻并没有效解除,从而缺乏婚姻能力。于是,英国法院宣告原告与丹麦女子的婚姻无效。
问:
(1)本案中的主要问题和先决问题分别是什么?
(2)国际上关于先决问题的准据法的确定有哪些主张?
36.法国的ABC公司与住所地在杭州的浙江汽车配件厂签订了一份汽车配件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浙江汽配厂向法国ABC公司提供汽车配件,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争议由德国H法院审理,适用法国法律。
合同还约定,由浙江汽车配件厂按2010年价格术语CIF租用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船舶,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投保海洋货物运输险,上海为装运港,巴黎是目的港。中国和法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后双方因浙江汽配厂向ABC公司提供不合格产品发生纠纷。2016年5月,ABC公司依合同约定在德国H法院提起诉讼,浙江汽配厂未出庭。法院于2016年12月作出判决,要求浙江汽配厂赔偿ABC公司经济损失80万多美元。
2017年5月,浙江汽配厂在上海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BC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2017年9月,ABC公司向浙江某法院提出承认与执行德国H法院判决的中请,浙江汽配厂提出抗辩,请求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该判决,理由是德国H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问:
(1)在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2)浙江汽配厂的抗辩是否成立?为什么?
(3)本案中,上海市某中院对浙江汽配厂提起的诉讼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4)假定上海市某中院受理了浙江汽配厂的诉讼,法院该如何确定准据?为什么?
18~23周岁
24~32周岁
33~40周岁
其他
高中及以下
中专
大专
其他
工作就业
报考公务员
落户/居住证
其他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