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内蒙古自治区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驻内蒙古自治区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对本机构开展和委托开展的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广告开展自查和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发现涉及本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要主动交涉、澄清、处理并消除影响。
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驻内蒙古自治区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制定规范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制度及监督管理制度,健全监督举报渠道,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线索要及时核实查处。
请驻内蒙古自治区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确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连同自查情况报告及实施方案报送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nmggjc@163.com。
18~23周岁
24~32周岁
33~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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