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
我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省际转出和省际转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际转出
省际转出是指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考试。
(一)转出基本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每次只能转出一个准考证号下的合格成绩,一次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在贵州省取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贵州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均不得转出;
6.考生在我省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二)申请时间
2024年8月1日-8月30日(工作日)
(三)材料清单
1.《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贵州省自考准考证或考试通知单;
4.转入地准考证或转入地在籍证明
(四)办理方式
本次转出办理支持线下线上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1.线下办理。考生须按材料清单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后,直接提交至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标路240号省招生考试院8楼813办公室或810办公室。
2.线上办理。考生须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将所有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邮箱:272096707 qq.com,邮件以考生姓名+拟转入省(区、市)命名。
(五)转出规定
通过我省审核的转出申请,将由省招生考试院在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出业务开通时间(2024年9月1日至10日)内统一进行考籍电子档案的转出;预计9月10日以后,考生须按拟转入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二、省际转入
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移到贵州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区、市)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一)转入基本要求
1.凡需要转入贵州省的考生,须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2.考生应在贵州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贵州省自学考试考籍,并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3.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应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一致。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免考成绩、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我省不予接收;2016年以后取得的统考成绩无笔迹信息卡的,我省不予接收。
5.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按照贵州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6.转考考生应当在贵州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或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贵州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二)转入确认时间
2024年9月16日-9月25日(工作日)
(三)确认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省招生考试院8楼810办公室完成转入成绩确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标路240号
咨询电话:0851-85669329 0851-85952553
(四)转入规定
省招生考试院将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接收的转入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且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档案我省将予以接收。不符合省际转入规定或未完成转入确均视为转入不成功,电子档案将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退回至拟转出省。
18~23周岁
24~32周岁
33~40周岁
其他
高中及以下
中专
大专
其他
工作就业
报考公务员
落户/居住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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