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称,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将于1月1日开始网上提交申请。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要留意转入、转出时限及具体要求。
据了解,电子转考是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考籍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
转考时机
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转考手续。在籍考生到达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转考手续。
转出要求
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其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考办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省自考办仍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转入要求
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五条第二款至第六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自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省自考办有关规定执行。
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考办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
市(区)自考办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
具体转考时限、转入转出流程等相关具体的信息,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号“陕西考试招生”查看。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转考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及时履行有关转考确认手续者,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同时,其转考信息予以废止。如欲再办理转考手续,须重新履行转考程序。
18~23周岁
24~32周岁
33~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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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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