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继续教育大学生在线> 自考动态 > 正文

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专业调整问题的说明

近期,我办收到多位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时就我市自考专业调整问题的咨询,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Q1:报考公务员时,原毕业专业名称与现教育部新专业名称不同、代码不同,应如何一一对应?是否可以开具佐证类材料?

A:目前公务员报考系统使用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为普通高校调整后的名称和代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仍在推进过程中,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2023年6月底。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或教育部网站查阅“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附件内对新旧专业名称的对应关系有明确说明。另,自学考试考生的毕业证书是考生获得的学历证,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不能变更,因此考办无法开具任何佐证类材料。

点击此处查看:教职成厅〔2018〕1号

Q2:是否可以申请按教育部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新专业名称办理毕业证书?

A:根据津考办高发〔2021〕7号文件,明确于2023年7月1日后使用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参考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新专业名称办理毕业证书。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或教育部官方网站查询。

点击此处查看:津考办高发〔2021〕 7号

点击此处查看:教职成厅〔2021〕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

附件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

附件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

附件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

附件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

1
意向表
2
学习中心老师电话沟通
3
查看评估报告
1、年龄阶段

18~23周岁

24~32周岁

33~40周岁

其他

2、当前学历

高中及以下

中专

大专

其他

3、提升学历目标

工作就业

报考公务员

落户/居住证

其他

4、意向学习方式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开放大学

报考所在地
*
*
*
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服务协议》

111
授权院校
×
关闭
编辑推荐

1、凡标注中国教育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中国教育在线及本文链接。

2、本文链接:https://www.eol.cn/ceici/e2-zikao-212980.shtml

3、如果你希望被中国教育在线报道,请发邮件到jijiao@eol.cn告诉我们。

免责声明:

1、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资讯

专题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