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籍指的是考生的基本信息、成绩信息、毕业信息及转出、转入、免考、接考等信息,考生在北京获得一门合格成绩后,自考办即为考生建立考籍,无需申请。自考办以考生的考籍档案为依据,为考生办理转出、转入、接考、免考、开具******等业务。
免考
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或符合水平证书、资格证书免考条件的,可免考自考相关课程。免考相关政策均公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自学考试”-“信息发布台”查看),请考生关注。为便于考生查阅,以下做简要介绍。
1.总体规定
文件标题: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
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免考自考课程,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免考英语(一)、英语(二)。
2.高校在校生、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
文件标题: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本科专业免考规定的通知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
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1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包括笔试(02316)和实验考试(02317)〕课程;
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包括笔试(00342)和实践考核(00343)〕课程。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CET6)证书
文件标题:关于大学四、六级成绩不再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课程的通知
5.剑桥商务英语证书(BEC)
文件标题: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英语”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
接考
指教育部认可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习,也可称专接本、接本、续本。
1.关于各本科专业的接考规定,请登陆专业计划查询系统(http://zkxcx.bjeea.cn),在“接考规定及加考课顶替”一栏中查询。
2.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北京市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技术类毕业生,接考自考相同专业本科不需办理接考手续。
3.只有一个接考款别的自考本科专业,不需要考生办理接考手续,法律(独立本科段)除外。具体的专业列表见每期毕业时的“热点问题解答”。
考籍转入
考生在外省市取得自考合格成绩,因故离开原省市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在北京市办理考籍转入手续。考生应先得一门合格课程成绩,再到原省市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由原省市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北京。待档案到达北京后,北京自考办将到档考生信息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外省考籍转入查询”),考生查到档案到达信息后,随时登录“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时间安排:外省市转来北京的考籍档案到达信息,一般在3月15日、9月15日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考籍转出
考生在北京取得自考合格成绩,因故需到外省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在北京市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须先在外省市取得考籍,然后将在北京市取得的合格成绩按专业转出,可转一个或多个专业,也可以将所有专业转走。考生随时可在“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出手续。
时间安排:转往外省的档案在3月8日至10日、9月8日至10日统一寄出。请考生注意时间安排,提前登录自考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出手续,以免错过档案寄送时间。
开具******信
考生可在个人中心自助开具各类自考成绩单、******信,包括:成绩单、在读******、毕业******、毕业生登记表******、考研成绩******等。考生进入北京自考首页(http://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依次点击“考籍业务办理”-“申请办理考籍业务”-“******信开具”,选择要开具的******信,点击提交即可。系统全年开放,可随时申请。
以上业务均可在“考生个人中心”网上在线申请,无需现场办理。
18~23周岁
24~32周岁
33~40周岁
其他
高中及以下
中专
大专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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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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