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不同于其他类别的高等教育考试,自考属于“出门考”,宽进严出是自考的最大特点。要取得学历******并不是件轻松的事,需要考生具备坚韧的毅力。那么,今天我们来谈谈内蒙古自考考生守则及自考违纪处理规定。
内蒙古自考考生守则
一、严禁携带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矿泉水、金属首饰、书籍资料、电子设备以及其它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参加考试。
二、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要求接受指静脉验证有序进入考场,凡因未提前到考场接受指静脉验证而耽误考试的考生,所误考试时间不补。未接受指静脉验证的考生,不许入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除黑色字迹笔、2B铅笔、圆规、三角板、削笔刀等外,其他任何物品均不准带入考场。已经带入考场的非考试物品,须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身份认证和使用金属探测仪贴身检查。
四、考生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始终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中途不得离场。
五、考生拿到试卷和笔迹卡后,须认真核对科目及代码和笔迹卡是否正确、完整,有无漏印、错印、字迹不清、缺页、缺损等,无误后,在试卷分发对照表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举手报告,申请更换。凡开考后要求更换的,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准向监考员询问。
六、考生在试卷和笔迹卡指定位置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课程代码。未认真核对、填涂信息有误、未在试卷分发对照表上签字,影响到考试成绩的,责任自负。
七、笔迹卡不得折叠、撕破、穿孔。严禁在答卷、笔迹卡上任意涂画或做标记。
八、考生要认真阅读试卷、笔迹卡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作答。
九、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答题。必须使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作答。除翻译题外,同一科目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
十、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
十一、考生不准在考场内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等;不准传递文具、物品、传抄答案或交换试(答)卷、笔迹卡等,不准将试(答)卷、笔迹卡或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执法人员不准穿制服参加考试。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整理好答卷、笔迹卡、草稿纸,双手放在桌下。待监考员将答卷、笔迹卡等收齐,发出退场指令后,考生方可取回自己的暂放物品,依次退场。
十三、考生如有违规行为(含电子监控录像回放及评卷中认定的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来源:http://www.jxjyxy.ccut.edu.cn/2015/0301/c3227a39064/page.htm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1、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该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或夹带:携带或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及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并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交头接耳: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以及在考场或者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试秩序行为的;
(3)擅自离开考场: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2、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或者扰乱考场,对考试工作造成不利影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规,当次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停考一至三年。
(4)抄袭:抄袭他人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以及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方便的;
(5)使用通讯设备: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6)******: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7)传抄:协助他人作弊,放纵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及利用电子设备向他人传递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或者向他人传递、互换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的;
(8)扰乱考场秩序:故意扰乱考点、考场工作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9)威胁工作人员: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0)带走或损毁试卷:对试卷、答卷及考试材料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的。
来源:https://www.nm.zsks.cn/zxks/zcfg/200812/t20081208_2846.html
《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课程卡》填涂说明
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的规定,首次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报名,报名时只需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非首次报名者经核验已发的《准考证》及规定的有关证件后,只需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课程卡》。现就《报名登记卡》与《报考课程卡》填涂做如下说明:
一、填涂要求:
1、《报名登记卡》与《报考课程卡》是采集考生信息的唯一依据,填涂时要求考生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2、《报名登记卡》与《报考课程卡》的各栏填涂均要考生从左依次填写。
3、《报名登记卡》与《报考课程卡》的填涂一律使用2B铅笔。设有汉字或数字的栏目,首先填写汉字和相应的数字,然后将所对应的信息点涂黑。
4、填涂时字迹要工整,信息点涂写要涂黑、涂匀、涂满。
5、要爱护《报名登记卡》与《报考课程卡》,修改时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不准弄脏、弄破,严禁折叠。造成损坏,后果自负。
二、《报名登记卡》填涂说明:
⒈“姓名、邮政编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栏:该部分信息是考试机构与考生进行联络、沟通的重要依据,要求考生必须用蓝(或黑)色墨水的圆珠笔(或钢笔)把自己的相关信息工整地填写在每个项目名称后面的横线上(邮政编码填写在空白小方格内)。
⒉“准考证号”栏:准考证号由12位阿拉伯数字构成,由报考点给出。
考生在填写该栏目时,必须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先用蓝(或黑)色墨水的圆珠笔(或钢笔)将准考证号码数字填写在“准考证号”下方的空白小方格内,一格一数,中间不得留有空格;再用铅笔(2B)将每个号码正下方对应的该数字框涂黑。考生填涂完毕后应交报名点工作人员核验,准考证号错填(涂)、漏填(涂)都将无法******成绩。
⒊“姓名”栏:考生在填写这个栏目时,需要分四步进行,
⑴书写姓名。把姓名以汉字的形式书写在第二行的空白方格内。该部分共******了填写八个汉字的位置,填写时要用蓝(或黑)色墨水的圆珠笔(或钢笔),按照从左向右的顺序,一格一字,中间不要留空格。姓名字数少于八个字时,右侧多余空格不要填写;多于八个字时,只取八个以内的汉字填写。
⑵查代码。从“姓名常用汉字代码表”中查出考生汉字姓名中的每个字对应的数字代码。个别在代码表中确实没有的汉字,应将这个汉字的代码填涂为“0000”。
⑶填写姓名汉字代码。考生要把查出的姓名汉字代码填写在每个汉字下面对应的空白小方格内,填写时要用蓝(或黑)色墨水的圆珠笔(或钢笔),按照从左向右的顺序,一格一数,中间不要留空格,每个汉字对应四个数字码,其下面对应的四个方格应刚好填满。
⑷涂黑数字信息点。考生要用铅笔(2B)将每个数字的正下方与代码对应的数字点所在的方框涂黑,涂黑时要涂满、涂实数字方框,不可超出方框的范围,修改时一定要把涂错的信息点用橡皮轻轻擦干净,再重新填涂。
⒋“专业名称及代码”栏:
每个专业都有一个专业名称和相对应的专业代码,该名称和代码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制定,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直接查阅本刊公布的专业代码进行填涂。
⒌“性别、户籍、政治面貌、考前学历”栏:
考生只能把与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符的信息后面的方框用铅笔(2B)涂黑。注意:每条信息只能有一个方框被涂黑。
⒍“民族、职业”栏:
考生在填写该栏目时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查代码。考生在“民族名称代码表”和“职业名称代码表”中查找与本人民族和职业所对应的数字代码。
第二步,填写代码。用蓝(或黑)色墨水的圆珠笔(或钢笔)在“民族”和“职业”下方的空白小方格内填写本人的民族、职业代码,填写时要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一个空格书写一个数字。
第三步,涂黑代码信息点。用铅笔(2B)将每个数字的正下方对应的该数字框涂黑。
⒎“身份证件号码”栏:
考生报名、报考时允许使用的身份证件只包括:①公安户籍部门发给的《居民身份证》;②士兵、军官,武警、警官人员证件;③未成年人的户口本;④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由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计四种。
考生在填写该栏目时,先依照从左到右的顺序,用蓝(或黑)色墨水的圆珠笔将身份证件号码数字按要求填写在“身份证件”的空白小方格内,一格一字;再用铅笔(2B)将每个号码正下方对应的该数字框涂黑。“1”和“9”两格不用填涂。考生一定要认真仔细,身份证件号码错填(涂),考试时将不能进入考场。
若身份证号最后一位是“X”,则将最后一位的“0”和“1”两个信息点全部涂黑。
⒏“课程”栏:
每门课程都有一个课程名称和相对应的课程代码,该名称和代码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制定,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直接查阅本刊公布的课程代码进行填涂。每个课程代码由4位阿拉伯数字构成。
考生首先应把自己所报考的课程名称用蓝(或黑)色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在“课程”下方的格内,然后再把课程代码用蓝(或黑)色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在“课程名称”下方的格内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一格一数;然后,用铅笔(2B)将每个数字正下方对应的该数字框涂黑。
报考一门课程只填涂“课程一”栏,报考两门课程就填涂“课程一”和“课程二”栏,其余类推。考生一次最多可报考六门课程。不足六门课程的课程栏目不填涂,填涂时从左到右依次进行。
考生务必注意,如果使用蒙语试卷,将《蒙语答卷者涂写此点》下的信息点涂黑。
《预定教材》如无要求,不必填涂。
9、“其它信息”栏
如无要求,不必填涂。
三、《报考课程卡》填写说明
⒈“姓名”栏
要求考生用蓝(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工整地填写本人汉字姓名。
⒉“报考专业”栏
考生在填写该栏目时,必须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先用蓝(或黑)色墨水的圆珠笔(或钢笔)将报考专业代码数字填写在“报考专业”下方的空白小方格内,一格一数,中间不得留有空格;再用铅笔(2B)将每个号码正下方对应的该数字框涂黑。
⒊“准考证号”栏
考生在填写该栏目时,必须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先用蓝(或黑)色墨水的圆珠笔(或钢笔)将准考证号码数字填写在第二行的空白小方格内,一格一数,中间不得留有空格;再用铅笔(2B)将每个号码正下方对应的该数字框涂黑。考生填涂完毕后应交报名点工作人员核验,准考证号错填(涂)、漏填(涂)都将无法******成绩。
⒋“课程”栏
每门课程都有一个课程名称和相对应的课程代码,该名称和代码由全国考办统一制定,省级考办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直接查阅《内蒙古自治区考试专刊》上公布的课程代码进行填涂。每个课程代码由4位阿拉伯数字构成。
考生首先应把自己所报考的课程名称用蓝(或黑)色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在“课程名称“下放的格内,然后再把课程代码用蓝(或黑)色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在课程名称下方的小方格内,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一格一数;然后,用铅笔(2B)将每个数字正下方对应的该数字框涂黑。
报考一门课程只填涂“课程一”栏,报考两门课程就填涂“课程一”和“课程二”栏,其余类推。考生一次最多可报考六门课程。报考不足六门课程的,剩余的课程栏目不填涂。
考生务必注意,如果使用蒙语试卷,将《蒙语答卷者涂写此点》下的信息点涂黑。
《预定教材》如无要求,不必填涂。
⒌“其它信息”栏
如无要求,不必填涂。
6.“出生年月”栏
考生在填涂该栏目时,首先用蓝(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将本人出生年、月填写在“出生年月”下方的空白小方格内。前两个空格填写年份,年份只填后两位,如1976年,只填写76;后两个空格填写月份,1-9月份出生的考生第三个空格应填涂“0”,第四个空格填涂本人出生的月份;10-12月出生的考生,后两个空格都需填写。如6月出生就填写“06”。最后,用铅笔(2B)把每个数字正下方对应的该数字框涂黑。
民族代码
1汉2蒙古3回4藏5维吾尔6苗7彝8壮9布依10朝鲜11满12侗13瑶14白15土家16哈尼17哈萨克18傣19黎20傈僳21佤22畲23高山24拉祜25水26东乡27纳西28景颇29柯尔克孜30土31达斡尔32仫佬33羌34布朗35撒拉36毛难37仡佬38锡伯39阿昌40普米41塔吉克42怒43乌孜别克44俄罗斯45鄂温克46崩龙47保安48裕固49京50塔塔尔51独龙52鄂伦春53赫哲54门巴55珞巴56基诺97其他98外国血统255未采集
职业代码
1中国***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组织
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3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4事业单位负责人
5企业负责人
8军人
9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10待业、失业及无业人员
11科学研究人员
13工程技术人员
17农业技术人员
18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
19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1经济业务人员
22金融业务人员
23法律专业人员
24教学人员
25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26体育工作人员
27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
28宗教职业者
29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0学生
31行政办公人员
32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
33邮政和电信业务人员
39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1购销人员
42仓储人员
43餐饮服务人员
44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
45运输服务人员
46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人员
47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
49其他商业、服务业人员
51种植业生产人员
52林业生产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人员
53畜牧业生产人员
54渔业生产人员
55水利设施管理养护人员
59其他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61勘测及矿物开采人员
62金属冶炼、轧制人员
64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66机械制造加工人员
67机电产品装配人员
71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72电力设备安装、运行、检修及供电人员
73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人员
74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人员
75纺织、针织、印染人员
76裁剪、缝纫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造人员
77粮油、食品、饮料生产加工及饲料生产人员
78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
79药品生产人员
81木材加工、人造板生产、木制品制作人员
82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
83玻璃、陶瓷、搪瓷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人员
84广播影视制品制作、播放及文物保护人员
85印刷人员
86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
87文化教育、体育用品制作人员
88工程施工人员
91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92环境监测与废物处理人员
93检验、计量人员
99其他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255未采集
来源:https://www.nm.zsks.cn/zxks/zcfg/200701/t20070110_2862.html
《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客观题答题卡》填涂说明
我区自学考试的部分课程实行分卷考试,考生参加实行分卷考试的课程考试时,需要在《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客观题答题卡》上做答,现说明如下:
一、《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客观题答题卡》如下图:
二、准考证号和课程代码的填涂
考生首先把自己的准考证号和课程代码的阿拉伯数字用黑色或深蓝色的钢笔或签字笔从左向右书写在准考证号及课程代码栏内上部的空白方框内,然后用2B铅笔将阿拉伯数字下方对应的数字填涂点涂黑,每列只将对应的填涂点涂黑,其他点不要填涂。若该门课程的课程代码超过4位,则考生只要填涂后4位即可。
三、课程名称及姓名的填写
考生要把课程名称和姓名用黑色或深蓝色的钢笔或签字笔从左向右书写在课程名称及姓名右侧对应的横线上。
四、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填写
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填写是考生将来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考生要首先把“我知晓并同意《考生守则》中关于考生违纪、违规处理的内容,并自愿遵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的法规、规定。我保证在本科目考试中所填写的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是真实的。”用黑色或深蓝色的钢笔或签字笔从左向右书写在对应的横线上。然后将自己的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签名、联系电话和考试日期依次如实填写在相应位置上。
五、客观题答题部分填涂
客观题答题部分填涂要求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按照客观题题目号的顺序进行填涂。如:第1题考生选择B,则考生把题目号1下方的B点涂黑即可;第8题考生选择ACDE,则考生把题目号8下方的A、C、D、E4个点全部涂黑即可。
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认真查看《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客观题答题卡》及其上的填涂说明,若考生未按规定填涂或填涂不完全,造成该门课程没有成绩或成绩不准确,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来源:https://www.nm.zsks.cn/zxks/zcfg/200701/t20070110_2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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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3周岁
24~32周岁
33~40周岁
其他
高中及以下
中专
大专
其他
工作就业
报考公务员
落户/居住证
其他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