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考办纷纷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次数及时间进行了调整,考生年考试机会明显减少。全国大多数省市只有4、10月两次统考机会,考生年考试机会明显减少,带来的自考压力越来越大,很多考生担心毕业周期会延长。
全国各省市考试时间一览表
省市 | 考试时间 | 考试次数 | 省市 | 考试时间 | 考试次数 |
北京 | 4、10月(考两周) | 2 | 辽宁 | 4、10月 | 2 |
上海 | 4、10月(考两周) | 2 | 湖南 | 4、10月 | 2 |
天津 | 4、10月 | 2 | 河北 | 4、10月 | 2 |
广东 | 1、4、10月 | 3 | 广西 | 4、10月 | 2 |
安徽 | 4、10月 | 2 | 江苏 | 1、4、7、10月 | 4 |
湖北 | 4、10月 | 2 | 重庆 | 4、10月 | 2 |
吉林 | 4、10月 | 2 | 西藏 | 4、10月 | 2 |
黑龙江 | 4、10月 | 2 | 贵州 | 4、10月 | 2 |
山西 | 4、10月 | 2 | 云南 | 4、10月 | 2 |
海南 | 4、10月 | 2 | 四川 | 4、10月 | 2 |
陕西 | 4、10月 | 2 | 内蒙古 | 4、10月 | 2 |
浙江 | 4、10月 | 2 | 甘肃 | 4、10月 | 2 |
福建 | 4、10月 | 2 | 青海 | 4、10月 | 2 |
江西 | 4、10月 | 2 | 宁夏 | 4、10月 | 2 |
山东 | 4、10月 | 2 | 新疆 | 4、10月 | 2 |
河南 | 4、10月 | 2 | |||
注:北京、上海两地每次考试各为两周。本表仅作参考,具体请以当地考办公布为准。 |
自考时间调整动态:
贵州:从2014年起,我省自学考试一年安排两次全省统一考试,即4月和10月,1月和7月由各主考学校安排衔接课程考试。
云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决定从2014年起,不再安排1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月和10月的考试仍按计划安排。
天津:自2014年起,调整我市自考时间安排如下:将一月的考试调整到四月的第四周周末举行;将七月的考试调整到十月的第四周周末举行;原四、十月的考试时间不变。
福建:从2017年开始,将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考试次数从3次调整为2次,即4月、10月,取消1月份的考试,请做好相关准备和工作的衔接。
湖南:从2013年起取消自学考试7月份考试安排,需点考可通过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申请,点考课程原则上安排在4月、10月两次全国统一考试考期内进行。
四川:自2019年开始,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调整为每年2次,分别为当年的4月和10月。
江西:从2013年起,江西省自学考试考试次数由每年3次调整为每年2次,即暂停每年1月自学考试。调整后统一安排在全国自学考试每年4、10月统一考试中进行。
辽宁:据辽宁省自考处副处长夏青在“辽宁省201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考务工作会”上的发言,辽宁2013年1月自学考试将暂时停止,请各位考生做好相应的学习安排。
江苏:从2014年起,每年4月、10月的连续两周四天自学考试时间调整为一周(星期六、星期日两天),具体时间为4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和10月最后一周的
六、周日。
北京:自2014年起,北京自考1月、7月将不再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取消1月、7月自考是为适应自考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考的考试安全管理,在广泛征求各省级考办和各命题中心意见建议基础上做出的决定。
浙江:为适应自考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加强考试安全管理,自2014年起,原一年四次考试(1月、4月、7月、10月),调整为一年两次(4月、10月),1月和7月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重庆:从2017年起,调整为一年2次(4月、10月)考试。
18~23周岁
24~32周岁
33~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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