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教育秩序,营建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6月12日,重庆市教委印发了《关于严禁组织初三毕业学生集体活动的紧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组织初三毕业学生进行集体活动
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于6月14日结束,全市各中学要高度重视,结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家校联系,组织初三毕业学生于中考结束后,即刻有序离校、安全离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学生离校时间,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初三毕业学生考后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研学旅行、夏令营等活动,不得强制要求学生留校。
二、坚决保障初三毕业学生填报志愿合法权益
各中学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十严禁”招生纪律,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保障考生权益,维护规范公平的招生秩序。任何学校、任何教师不得以保管、暂时代管等任何名义收缴考生的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6月16日至17日志愿填报期间,要确保每一位参加中考联招的考生在与法定监护人充分商议的基础上,自行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严禁任何教师代填考生志愿。
三、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各区县教育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辖区内各中学考生管理工作的督查和监管,督促每一所中学规范考试结束工作,严禁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市教委设立投诉电话(63619862)和举报信箱(cqjwjjc@163.com),各区县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对顶风违纪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坚持“零容忍”原则,即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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