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教委和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忠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由县教委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共同负责的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工作机制,全面组织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规范工作要求。明确县级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职能职责,对摸排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同步开展查处,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具体事项和时间表,严格实行整改台账销号制度。对无资质、有安全隐患和不良行为的培训机构实行“黑”“白”名单管理制度。坚决实现“教育一批、规范一批、查处一批”目标,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活动,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
三是严格行动排查。出台《忠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范围、步骤及要求,联合各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力量,对全县46所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地毯式、无死角摸底、排查、整治。目前,已排查机构42家,排查出问题机构18家,已完成问题整改机构17家,下发《停办通知书》1份、《督办通知书》16份,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暨安全工作会,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过忠县教育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发布3封信即《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致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封信》《致校外培训机构一封信》,面向社会公布审批且通过核验准予复学的41家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引导家长及学生正确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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