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市高院院长杨临萍做客中国大法官讲坛
6月15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做客中国大法官讲坛暨“繁荣西政学术,勇担时代使命”西南政法大学办学70周年报告会,作题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法治思维与法治实践”的报告。全体校领导、正处级干部及部分师生代表参加报告会。
报告会上,杨临萍院长简要回顾了西南政法大学的光荣校史及为新中国法学教育、法治建设作出的卓越贡献,代表重庆法院对西南政法大学全体师生致以亲切问候和祝福,并从“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时代脉搏”“充分认识和领会民法典精神,发挥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对标世界银行标准,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成渝司法协作,构建公正高效权威区域法治环境”这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杨临萍院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均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在依宪执政、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法治国背景下,应在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上思考法治的核心、法治的实质及法治遵循的基本规则。法治的核心命题是权力与权利,概括起来就是“保障私权,规范公权”。践行法治应当至少遵循法制统一、权利救济、透明度三项原则。国内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建设国内法治的同时,还要高度关注涉外法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要求全党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杨临萍院长表示,如何将纸面上的民法典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实践是法律人的重要使命。一是实现民事权利保护体系协调统一。二是在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实现权利保护,通过司法裁判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三是全面保护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强疫情等突发事件下的民生权利保护。四是以权利保护为基石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将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产权的要求法律化。五是妥善处理民法典实施过程中的法律衔接问题。促进民法典与相关民事法律的新旧衔接,与商法、公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是最具全球影响力的营商环境评估,值得我们高度关注,并借以推动工作,改进营商环境。杨临萍院长强调,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为我们引入了法治环境评估及其方法论,这一方法创新有很多启发。一是从法治实施评估走向法治环境评估,二是从法治供给侧评估走向法治需求侧评估,三是从单一评估走向多元评估,四是从外向促进型评估走向自主构建型评估。同时,杨临萍院长也介绍了重庆法院对标世行标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在10项指标中,法院牵头“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一级指标,配合“中小投资者保护”“获得信贷”“财产登记”等三项一级指标,在优化营商环境中肩负着重要使命。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党中央赋予重庆的重大使命。审判机关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接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司法需求,为加快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杨临萍院长讲到,一是继续在联合国贸法会框架下共推铁路运输单证改革,助力形成更畅通的陆海联运规则与“一带一路”贸易规则。二是共建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为成渝企业“抱团出海”、外地及涉外企业“走进来”提供一揽子商事规则服务。三是打造全方位、立体化司法协作机制,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报告会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举行。孙海龙副院长与唐力副校长分别代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由校长付子堂主持。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加强实务部门与高校交流合作,共同推进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
双方将共同就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强化实务教学师资力量,开展实践教学,开展联合指导;共同加强科学研究,在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合力打造研究成果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加强相关平台建设,共同推进智能司法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挥人民法庭研究中心职能作用,推动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与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协作共建,推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管理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与西南政法大学相关学院学科协作共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协作平台建设,纵深推进“庭审进校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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