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市教委发布了《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2023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安排、志愿设置等。与往年不同,2023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新增了“高职专项类”。
高职专项类考试科目及安排如下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按满分300分计。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450分。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
(2)考试时间: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等安排及要求由招生院校对外公布。考生须在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免试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经市教委审核、市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可由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报市教育考试院汇总。
划线方面,分数线由经批准开展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职院校自行划定。高职专项类的考生在其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即为其院校志愿,不再单设志愿。也无需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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