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处长: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学校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1958年定名为吉林电力学院,1978年更名为东北电力学院。原隶属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2005年学校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2012年学校入选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主动适应国家电力工业和吉林省的经济建设需求,形成了以电力特色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学校共有14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理、管、文、法、经、教育、艺术8个学科门类。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5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9个,其中一流学科4个、优势特色学科4个、新兴交叉学科1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
戴处长:学校有教职工1500余人,拥有高级职称人员近60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双聘),国家万人计划第一批人选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青年学者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教学团队”1个。
戴处长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1.投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院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类)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类)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3.加减分优惠政策:在录取专业(类)时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4.专业(类)级差:录取专业(类)时(内蒙古自治区、浙江、山东、重庆、河北、辽宁考生除外),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类)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类)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类)志愿间分数级差依次为:3、2、1、0、0。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在高考改革省份,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高考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6.优先级别:进档考生中,级差后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7.专业调剂:当考生所有专业(类)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体检合格,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类)。
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间可以调剂。以吉林省为例:在报考我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时,投档后,分数未达要求,不能被该专业录取,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即使只填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也会被调剂到其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会被退档,退档后,考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9.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A、各省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录取原则: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B、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校考)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C、河北、山东省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D、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执行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E、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10.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具有体育文化综合成绩的省份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以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和文化课单独计算的省份,高考文化课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体育类专业文化课控制线,然后按照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体育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1.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相关政策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按规定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且通过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12.2021年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0204)、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203)三个专业按机械类(0802)进行大类招生。按机械类录取的考生,参照《东北电力大学机械类大类招生培养与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培养,采取“1.5+2.5”的两段式培养模式,第一阶段为1~3学期实行机械类统一培养;第二阶段为4~8学期分专业进行培养。
戴处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以各类奖助学金为主体的经济资助,以助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心理、精神援助,及以强能为手段、综合素养提升为目标的能力帮扶。目前,学校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主要包括两类:其一,学校设立了奖学金项目,如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体育运动奖学金、文艺活动奖学金、创新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其二,学校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依托校企合作契机,鼓励企事业单位或爱心人士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项目(包括学院通过拓展资助渠道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项目),如特高压电网奖学金、国网吉林省电力公司助学金、国网辽宁省电力公司助学金、浙能奖学金、杭申电气奖学金、思源电气奖学金、丰白电奖学金、溢洋奖学金、远东奖学金、芮捷奖助学金、辰希助学金、三鹰奖学金等。
戴处长:经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批准,我校从2000年开始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有3个本科项目,在校生1600余名。2021年我校招收以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520名〔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有获得高中毕业证的学生方可报考,否则将无法取得美方相关证书〕。
专业 | 人数 | 学制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 100名 | 4年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300名 | 4年 |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120名 | 4年 |
为了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学校一直重视学生出国(境)交流,通过多种渠道派遣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目前,学校已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40所高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与友好学校之间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学生交流项目。
学生交流项目(部分)如下:
(1)学校与英国史萃克莱德大学本科2+2和硕士研究生4+1/2项目。
(2)学校与美国犹他州立大学本科项目(仅限中美合作办学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
(3)学校与美国埃文斯维尔大学本科2+2项目。
(4)学校与(教育部)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中美国际青年交流项目。
(5)学校与日本山梨英和大学、山形大学、北见工业大学、石卷专修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6)学校与韩国全北大学、仁川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7)学校与台湾云林科技大学、大同大学、静宜大学、义守大学、南台科技大学、中原大学和岭东科技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联系电话:0432-64806412
传真:0432-64884186
电子邮箱:ddy@neepu.edu.cn
戴处长: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设计学;
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体育、翻译、会计、工程管理。
戴处长:东北电力大学始终把大学生就业作为衡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摆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学校在学生就业服务工作中,坚持“保持行业优势、拓展新型市场、加强就业指导、提升就业质量”的就业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就业指导;努力构建就业服务网络,打造多元就业平台;深化人才培养特色,创建全员参与就业指导与服务的良好氛围,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在工作中,学校注重结合实际,创新举措,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创了学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崭新局面。学校理、管、文、法、经、教育、艺术等学科专业毕业生能够按照专业培养方案高质量就业。学校每年为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会480余场,近千余家企业招聘我校毕业生,为毕业生年均提供就业岗位近10000个,涵盖电力、能源、建筑、制造、化工、信息传输、金融、文化、教育等多个行业。近年来,我校年均就业总人数中55%的毕业生到能源电力行业就业,其中涉电专业毕业生90%以上进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及地方能源电力集团等能源电力企业。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优势,加强学生实习实践能力,培养实用型人才,学校与国家电网公司、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订单+联合”培养合作,在相关专业本专科学生中择优选拔部分学生进行校企联合培养。
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吉林省教育厅评为“吉林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被吉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遴选为吉林省首批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