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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全国翻译(口译)专业资格考试(上海)工作安排

http://en.jybest.cn      20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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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2012年度全国翻译(口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 报考条件

  (一)根据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口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口译)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2年度全国翻译(口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共举行两次,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6日,开考专业为英语、日语、法语,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10日,开考专业为英语、德语。从2012年开始增设一级翻译(口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012年度安排在上半年进行,只设一级英语口译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级别、专业、科目代码

 

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10-5844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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