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学校传承“大机电、大土木”优势,构建以服务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建筑行业为重点的建筑类、装备制造类、城市建设与管理类、电子信息类、互联网经济类、交通运输类、文化产业类和生产性服务业类八大专业集群。学校拥有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省级高原学科,土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工程管理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以及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2个省级应用型培育学科。2017年确定为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一、招生规模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共招收706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下达(详见《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学科实际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
我校的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仅限报考定向类别的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一般为3年。因特殊情况,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意事项: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接收办法请查看《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见《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我校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
(2)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考生)或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考生)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主要是指在学信网查不到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到我校研招办邮箱yjsc@fjut.edu.cn(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名称”,如“123456789-张三-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5)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在录取当年入学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我校研招办邮箱yjsc@fjut.edu.cn (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自考生学历(网络教育考生学籍)说明”,如“123456789-张三-自考生学历说明”):
A.本人自学考试历史成绩单及准考证(自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成绩单)及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网络教育考生提供);
B.本人关于录取当年入学(一般在2023年9月1日)之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相关说明一份;
C.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如考生学籍(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学习工作单位(经历)、定向就业单位、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内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及时查询。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福建工程学院(代码为10388)仅是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网上确认具体事宜请以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一)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或网络教育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否则不予考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地点:由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以准考证相关信息为准)。
(三)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相关信息请查看《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由考点予以公布。
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2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七、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一般在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含体检、调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届时请查看我校发布的《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般在3月中旬)。
(五) 我校复试日期预计安排在2023年3月中~4月底,具体时间安排请在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fjut.edu.cn)进行确认。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二)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三)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5%)8000元/生·年、二等奖(20%)5000元/生·年,三等奖(75%)2500元/生·年;
(四)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境)短期学习;
(五)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和助管岗位。研究生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表现和实际情况确定津贴发放额度;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助管岗位,岗位津贴500元/月。
(六)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
奖、助学金设立标准详情请见《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九、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36000元/生·全程;
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36000元/生·全程;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十、住宿以及费用
(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二)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研究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报到时另行通知。
十一、招生考试咨询
单位代码:10388
单位名称:福建工程学院
联系部门: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
邮政编码:350118
查询网址:http://yjsc.fjut.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3085 传真号码:0591-22863670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十二、本简章由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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