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394)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整体实力进入全国高师院校和全国地方大学的先进行列。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校本部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84个,全日制本专科生2.4万多人,各类研究生1万人左右。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峰学科9个、高原学科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2个,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任教师2012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62.62%。
福建师范大学是最早参与全国成人高考招收函授教育学生的高校之一,也是全省首批招收成人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国成人教育优秀学校。依托学校优质的教育资源,在六十多年的严格管理、精心培育下,为国家培养了近20万名成人本专科合格人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学校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
一、招生专业
二、收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件规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1680元/学年;教材代办费根据各专业教材征订情况按实收取(各类收费标准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缴费方式:由学生本人自行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习平台“个人工作室”完成在线缴费。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6.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确需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报考。
四、报考时间
所有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统考以及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含志愿填报和报名材料上传)和信息确认(网上或现场)两个阶段。
个人网上报名时间:预计8月下旬;
信息确认时间:预计9月上旬;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预计10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以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报名办法
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3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院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说明。
考生必须完成网上信息输入、材料上传、网上缴费、提交审核、信息确认(网上或现场)、查询审核结果(网上信息确认的)、打印网上确认单(网上信息确认的),即为报名成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需要到现场进行确认:
1.非大陆居民身份证报考的考生;
2.免试生及符合成人高考加分条件(除25周岁以上考生)的考生;
3.学信网学历认证未通过,无大专学历信息的专升本考生;
4.报考高起专的未满18周岁的考生;
5.网上确认未通过的,需转现场确认的考生。
六、教学管理
1.学习形式:为缓解广大考生工学矛盾,便于参加学习,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的课程以在线学习、面授、实训、实习等形式进行,具体课程安排以学年教学计划为准。在线学习依据学院下发的账号及密码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习平台,自主点播课件、参加网上学习、答疑并完成作业。面授、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
2.学生原则上按录取专业进行学习。确有特殊原因需转专业者,须符合《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福建师范大学学位管理有关规定,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特别申明:
1.除以上校本部及校外教学点外,学校未委托、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成人高考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社会机构或个人宣传的如“代报名”“免考包过”“不上课不考试就可发文凭”等虚假信息。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简章中涉及报名、考试等相关信息以福建省教育厅最终公布为准。
八、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田家炳楼4楼
学校网址:https://www.fjnu.edu.cn
联系部门: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
咨询电话:0591-83465262
九、学校成人高考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0591-83465197。
十、本简章适用于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简章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简章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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