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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2023-03-30 09:48:00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我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维护考生权益,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向社会公布。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978)

  办学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滨江滨海路168号(海西动漫城)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制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概况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的一所民办高职院校。2012年,网龙网络有限公司正式入主学校办学。该公司是目前国内互联网领域的龙头企业,是中国游戏市场的开拓者和行业标准的制订者之一,核心业务涵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和教育培训等。2021年,我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业群被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类立项建设项目。

  学校坚持“以数字为基础”“以设计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倡导艺术与技术融合,秉承“厚德笃行、励学强技”校训,确立“立足福州,面向福建,辐射全国,服务数字产业”的办学定位,以“校企一体化办学”为发展理念和路径,着力为福州“数字经济”、“数字福建”的建设,培养以“数字+”为主体的研发、设计、运营一线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现有智能产业学院、游戏产业学院、数据产业学院、容艺影视产业学院、智能建造产业学院、互联网经济产业学院、现代通信产业学院、和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代通信产业学院等9个二级教学单位。专业规划与建设对接“数字福建”、“数字福州”,服务数字经济发展专业体系,形成涵盖以电子信息大类、文化艺术大类为主,土木建筑大类(BIM方向)、财经商贸大类为两翼,建设软件技术、人工智能、游戏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数字文创、现代通信技术、智能建造、互联网经济等八大专业群,形成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职业教育(中高对接)、“二元制”人才培养职业教育等多种类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职业教育体系,为福州“数字经济”、“数字福建”的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机构

  1、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2、学校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下进行。

  五、录取要求

  1、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及各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执行。如有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读专业要求的,可调整到近似的专业录取。

  2、生报考各专业外语不限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外语统一修读英语。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限制。

  六、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2、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考生录取按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4、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七、录取照顾政策

  考生可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政策为准。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

  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九、转专业规定

  学生转专业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学校转专业规定进行。

  十、 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审批标准收费。财经商贸类9500元/学年,土木建筑类10000元/学年;文化艺术类和电子信息类以及新闻传播类等为10500元/学年。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招生办公众号查询;

  2、退费方法: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关于学生退费的有关规定标准。

  十一、 奖、助学金的设定

  1、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享有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一次性奖励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一次性奖励5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特别困难:4500元/每学年,困难:2800元/每学年),其中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2、学校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中职考生在学期间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国家一级)三等奖及以上,给予奖励人民币6000元;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省一级)一等奖,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省一级)二等奖给予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

  3、学校设立学院奖学金: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200元

  4、勤工助学: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15元人民币。

  十二、其他说明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三、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

  学院网址:http://www.fzrjxy.com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843292、18905009495

  招生咨询QQ群:178669772

  招生办传真:0591-83843292

  招生投诉电话:0591-83843281

  十四、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十五、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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